2024年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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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项目 JSZC-*-HCZC-C2024-0022 *@*63.com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30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CZC-C2024-0022

项目名称:2024年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泰水资联办〔2024〕1号)文件要求,我区今年需完成以下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用水审计工作:1.开展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2.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水位监测工作,泰州(周)站、宣堡港水位站、泰州(许)站;3.湖泊监测工作(凤栖湖、天德湖)、地下水监测工作(世纪天虹、华润雪花)、水生态监测工作(天德湖);4.对7家单位(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5.对5家企业开展用水审计工作;6.提供专职人 (略) 局布置的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保证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或审查全部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63.com获取

方式:以邮件的形式提交材料,应提交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办理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截图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截图的扫描件(1个PDF文件)*@*63.com邮箱申请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3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08-3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3号五楼江苏 (略) 线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详见须知。

2、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

3、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在“江苏省 (略) ”发布信息更正公告,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略) 29号

联系人:徐哲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号五楼江苏 (略)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

项目概况

2024年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项目 JSZC-*-HCZC-C2024-0022 *@*63.com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30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CZC-C2024-0022

项目名称:2024年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泰水资联办〔2024〕1号)文件要求,我区今年需完成以下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用水审计工作:1.开展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2.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水位监测工作,泰州(周)站、宣堡港水位站、泰州(许)站;3.湖泊监测工作(凤栖湖、天德湖)、地下水监测工作(世纪天虹、华润雪花)、水生态监测工作(天德湖);4.对7家单位(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5.对5家企业开展用水审计工作;6.提供专职人 (略) 局布置的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保证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或审查全部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63.com获取

方式:以邮件的形式提交材料,应提交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办理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截图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截图的扫描件(1个PDF文件)*@*63.com邮箱申请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3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08-3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3号五楼江苏 (略) 线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详见须知。

2、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

3、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在“江苏省 (略) ”发布信息更正公告,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略) 29号

联系人:徐哲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号五楼江苏 (略)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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