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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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品目

其他用具,垃圾车,其他电动车辆

采购单位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同心县 公告时间 **日 16: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66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婷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同心县新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3-*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2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3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D6403-*

项目名称: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 生活垃圾分类亭(带桶) 其他用具 142 详见招标文件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 4立方米电动收集车 垃圾车 103 详见招标文件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三标段 四桶电动垃圾收集车 其他电动车辆 291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536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11:47:25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同心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联系方式: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候伟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郭婷
电话: 095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品目

其他用具,垃圾车,其他电动车辆

采购单位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同心县 公告时间 **日 16: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66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婷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同心县新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3-*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2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3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D6403-*

项目名称: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 生活垃圾分类亭(带桶) 其他用具 142 详见招标文件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 4立方米电动收集车 垃圾车 103 详见招标文件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三标段 四桶电动垃圾收集车 其他电动车辆 291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536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11:47:25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同心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联系方式: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候伟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郭婷
电话: 095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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