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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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4批

夹江县行政审批局夹江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寻租搬迁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夹江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夹江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寻租搬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夹江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寻租搬迁采购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26,*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人民政府相继发布相关法规深化“一网、一门、一次”、“一网通办”改革。 夹江县作为四川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之一,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2〕37号)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办事效率,政务服务水平取得较大提升,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但受办事场地等因素影响,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入驻率低、群众办事不集中,与省政府“一门通办”、集中入驻率100% 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为解决上述问题,优化行政服务,拟在夹江县城区租用于满足政务服务大厅使用的办公场地。 现有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个、分中心10个,办事窗口128个,工作人员302人(其中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56个,工作人员165人;社保分中心窗口12个,工作人员20人;医保分中心窗口10个,工作人员15人;就业创业分中心窗口6个,工作人员9人;税务分中心窗口12个,工作人员20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窗口6个,工作人员14人;出入境接待分中心窗口9个,工作人员21人;车辆管理分中心窗口3个,工作人员10人;民政事务综合服务分中心窗口6个,工作人员10人;退役军人服务分中心窗口5个,工作人员10人;残联人综合服务分中心窗口3个,工作人员8人)。为落实省政府“一门通办”、集中入驻率100%的要求,拟搬迁新政务服务大厅组织以上窗口和人员集中办公,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2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经评估,能够设置办事窗口不少于120个、办公工位不少于300个的政务服务大厅区域面积需不少于*平方米。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夹江县漹城街 (略) 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项目需求分析,在选址区域范围内,仅有“(原)亿都国贸”的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可租赁面积与平面布局等条件充分满足政务服务大厅的项目需求,且能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配套设施设备满足需求,因此将其确定为拟选场地。 (原)亿都国贸位于夹江县漹城 (略) 223号隶属 (略) (略) 的地产,满足上述要求,且为夹江县城区域,满足上述全部要求且唯一出租场所。该项目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有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地址: 夹江县漹城 (略) 223号

联系电话: 083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地址: 四川省夹江县漹城街 (略) 190号

联系电话: 0833-*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 - 上传系统1.pdf


夹江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8月20日

夹江县行政审批局夹江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寻租搬迁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夹江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夹江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寻租搬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夹江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寻租搬迁采购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26,*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人民政府相继发布相关法规深化“一网、一门、一次”、“一网通办”改革。 夹江县作为四川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之一,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2〕37号)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办事效率,政务服务水平取得较大提升,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但受办事场地等因素影响,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入驻率低、群众办事不集中,与省政府“一门通办”、集中入驻率100% 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为解决上述问题,优化行政服务,拟在夹江县城区租用于满足政务服务大厅使用的办公场地。 现有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个、分中心10个,办事窗口128个,工作人员302人(其中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56个,工作人员165人;社保分中心窗口12个,工作人员20人;医保分中心窗口10个,工作人员15人;就业创业分中心窗口6个,工作人员9人;税务分中心窗口12个,工作人员20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窗口6个,工作人员14人;出入境接待分中心窗口9个,工作人员21人;车辆管理分中心窗口3个,工作人员10人;民政事务综合服务分中心窗口6个,工作人员10人;退役军人服务分中心窗口5个,工作人员10人;残联人综合服务分中心窗口3个,工作人员8人)。为落实省政府“一门通办”、集中入驻率100%的要求,拟搬迁新政务服务大厅组织以上窗口和人员集中办公,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2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经评估,能够设置办事窗口不少于120个、办公工位不少于300个的政务服务大厅区域面积需不少于*平方米。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夹江县漹城街 (略) 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项目需求分析,在选址区域范围内,仅有“(原)亿都国贸”的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可租赁面积与平面布局等条件充分满足政务服务大厅的项目需求,且能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配套设施设备满足需求,因此将其确定为拟选场地。 (原)亿都国贸位于夹江县漹城 (略) 223号隶属 (略) (略) 的地产,满足上述要求,且为夹江县城区域,满足上述全部要求且唯一出租场所。该项目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有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地址: 夹江县漹城 (略) 223号

联系电话: 083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地址: 四川省夹江县漹城街 (略) 190号

联系电话: 0833-*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 - 上传系统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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