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诚信-公开招标年临时工劳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三方诚信-公开招标年临时工劳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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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略) ,同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5 年临时工劳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同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价为 2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 年临时工劳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 年临时工劳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 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 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 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 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 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 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 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 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 项资格条件要求。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 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 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采购文件指定的信用 (略) 站, 投 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7、投标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8、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信 用厦门”网站(http://**.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cn/index.html)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将 (略) 页打印后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 (略) 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 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 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节假日除外。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发至报名邮箱 *@*63.com, 并致电 0592-* 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 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3) 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采购 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 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商务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商务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开标厅
七、其他
报名费及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账户: (略) 三方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松柏支行(厦门分行)
账 号: *
(注,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汇款) 联 系 人:谢女士 0592-* 电子邮箱:*@*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同城 (略) 纪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同城 (略)
地 址: (略) 同安区美林街道滨海西大道 2567 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三方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
联 系 人: 王锵
电 话: 0592-*
电子邮件: *@*63.com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临时工劳务外包 | |
项目编号:2024-SFCX-067-1 | 合同包号:/ |
(略) : (略) 三方 (略) | 采购人单位:厦门同城 (略) |
联系人:王锵 | 联系电话:0592-*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00 | 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7:00 |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30 | 报名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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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略) ,同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5 年临时工劳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同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价为 2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 年临时工劳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 年临时工劳务外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 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 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 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 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 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 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 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 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 项资格条件要求。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 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 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采购文件指定的信用 (略) 站, 投 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7、投标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8、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信 用厦门”网站(http://**.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cn/index.html)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将 (略) 页打印后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 (略) 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 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 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节假日除外。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发至报名邮箱 *@*63.com, 并致电 0592-* 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 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3) 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采购 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 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商务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商务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开标厅
七、其他
报名费及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账户: (略) 三方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松柏支行(厦门分行)
账 号: *
(注,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汇款) 联 系 人:谢女士 0592-* 电子邮箱:*@*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同城 (略) 纪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同城 (略)
地 址: (略) 同安区美林街道滨海西大道 2567 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三方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
联 系 人: 王锵
电 话: 0592-*
电子邮件: *@*63.com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临时工劳务外包 | |
项目编号:2024-SFCX-067-1 | 合同包号:/ |
(略) : (略) 三方 (略) | 采购人单位:厦门同城 (略) |
联系人:王锵 | 联系电话:0592-*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00 | 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7:00 |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30 | 报名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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