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二期项目硬件部分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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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二期项目硬件部分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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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河南 (略) 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二期项目(硬件部分)已经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河南 (略) 。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文件)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 (略) 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二期项目(硬件部分)

2.2项目编号: M*2126

2.3项目概况:安彩高科“退城进园”后,原智能物流系统无法适应现有的改变,安彩高科现有信息化系统金蝶ERP、条码仓储管理系统,无法对大宗原材料、产成品以及燃气生产销售等管理环节进行有效地管控。

数字化供应链一期项目以“ (略) 化、流程标准化、业务可视化、监督智能化”为目标进行了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结合安彩现在的实际情况,按照“整体规划、从上到下、从点到面、分布实施”的原则研发,先以光伏新材料、光热科技为试点,形成实施模板,在项目成功投运后,分别在焦作安彩、许昌安彩进行推广,已完成“一中心、四厂区”覆盖,最终完成安彩高科数字化供应链一期项目的建设。

为提高理化室业务的数字化程度,排除人工记录的弊端,数字化供应链二期项目将会与具备通信功能的理化检验仪器设备数据对接,实现理化结果自动录入功能。提高理化工作效率,降低理化结果录入错误概率和人工干预理化结果的现象。

(略) 物流业务,数字化供应链二期项目将会覆盖药玻、硅基材料等新增经营单元,覆盖备辅低(备品备件、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废旧物资处置等业务场景的管理,做到应管尽管,提高业务监督的全面性。

安彩高科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系统的研发与建设要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需求,结合物流管理、无人计量系统、LIMS等系统,确定系统整体架构,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可实施性。

安彩高科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系统通过调整、优化供应链业务流程,以采购物流、销售物流为主轴,充分整合采购、销售、门岗、计量、仓储等环节的业务数据,并结合多种防作弊手段,利用自动化控制技术、网络技术、视频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库等技术,构建闭环的物流信息化系统,建立物流管控和远程计量中心,实现远程可操控计量管理系统和物流运行实时监控系统,提升本公司物流效率、计量控水平和堵作弊漏洞。

安彩高科数字化供 (略) 要求做到“应取必取、应卸必卸、应装必装”。

2.4采购范围:

计算资源和备份系统;车辆进出厂管理及厂区内管理;自动计量管理;远程调度中心;样品转运、二次加密及化验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注:本次采购内容将用于安彩高科总部、药玻项目及安彩高科2个子公司(安阳硅基、许昌硅基),成交人将与以上3个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验收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供应商所投硬件产品应提供数据接口,满足现有软件对数据交换的要求,实现数据对接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份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 (略) ”网站(http://**)【 (略) 】【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 (略) 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 (略) 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并对3.4.2条款至3.4.4条款打印留存归档( (略) 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8289 30,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 (略) (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交费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标书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平台供应商<标书费在线缴纳、发票开具>使用指南》》(http://**)。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 (略) 【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 (略) 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

5.2 询比响应文件是指电子询比响应文件,按照“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上传。

5.3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48289 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询比响应文件, (略)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供应商应当在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 (略) (http://**)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询比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响应。

5.5 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 (略) 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 (略) 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 (略) ,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 (略)

地址: (略) 龙 (略) 南段

商务联系人:王娜0372-* *@*ttp://**

技术联系人:*老师0372-* *

监督部门:安彩纪检审计部

联系方式:0372-*

河南 (略)

2024年8月20日


,河南

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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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河南 (略) 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二期项目(硬件部分)已经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河南 (略) 。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文件)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 (略) 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二期项目(硬件部分)

2.2项目编号: M*2126

2.3项目概况:安彩高科“退城进园”后,原智能物流系统无法适应现有的改变,安彩高科现有信息化系统金蝶ERP、条码仓储管理系统,无法对大宗原材料、产成品以及燃气生产销售等管理环节进行有效地管控。

数字化供应链一期项目以“ (略) 化、流程标准化、业务可视化、监督智能化”为目标进行了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结合安彩现在的实际情况,按照“整体规划、从上到下、从点到面、分布实施”的原则研发,先以光伏新材料、光热科技为试点,形成实施模板,在项目成功投运后,分别在焦作安彩、许昌安彩进行推广,已完成“一中心、四厂区”覆盖,最终完成安彩高科数字化供应链一期项目的建设。

为提高理化室业务的数字化程度,排除人工记录的弊端,数字化供应链二期项目将会与具备通信功能的理化检验仪器设备数据对接,实现理化结果自动录入功能。提高理化工作效率,降低理化结果录入错误概率和人工干预理化结果的现象。

(略) 物流业务,数字化供应链二期项目将会覆盖药玻、硅基材料等新增经营单元,覆盖备辅低(备品备件、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废旧物资处置等业务场景的管理,做到应管尽管,提高业务监督的全面性。

安彩高科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系统的研发与建设要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需求,结合物流管理、无人计量系统、LIMS等系统,确定系统整体架构,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可实施性。

安彩高科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系统通过调整、优化供应链业务流程,以采购物流、销售物流为主轴,充分整合采购、销售、门岗、计量、仓储等环节的业务数据,并结合多种防作弊手段,利用自动化控制技术、网络技术、视频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库等技术,构建闭环的物流信息化系统,建立物流管控和远程计量中心,实现远程可操控计量管理系统和物流运行实时监控系统,提升本公司物流效率、计量控水平和堵作弊漏洞。

安彩高科数字化供 (略) 要求做到“应取必取、应卸必卸、应装必装”。

2.4采购范围:

计算资源和备份系统;车辆进出厂管理及厂区内管理;自动计量管理;远程调度中心;样品转运、二次加密及化验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注:本次采购内容将用于安彩高科总部、药玻项目及安彩高科2个子公司(安阳硅基、许昌硅基),成交人将与以上3个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验收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供应商所投硬件产品应提供数据接口,满足现有软件对数据交换的要求,实现数据对接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份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 (略) ”网站(http://**)【 (略) 】【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 (略) 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 (略) 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并对3.4.2条款至3.4.4条款打印留存归档( (略) 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8289 30,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 (略) (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交费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标书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平台供应商<标书费在线缴纳、发票开具>使用指南》》(http://**)。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 (略) 【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 (略) 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

5.2 询比响应文件是指电子询比响应文件,按照“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上传。

5.3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48289 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询比响应文件, (略)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供应商应当在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 (略) (http://**)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询比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响应。

5.5 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 (略) 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 (略) 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 (略) 》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 (略) ,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 (略)

地址: (略) 龙 (略) 南段

商务联系人:王娜0372-* *@*ttp://**

技术联系人:*老师0372-* *

监督部门:安彩纪检审计部

联系方式:0372-*

河南 (略)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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