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电瓶车的询价公告
站前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电瓶车的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购买八座巡逻电瓶车1辆,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二、商品需求内容和限价
(一)商品种类及数量:八座巡逻电瓶车1辆;
(二)最高限价(元):人民币*万*仟元整。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电瓶车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配备喊话器、LOGO徽标和车身指定字样、独立电瓶、备胎、带电风扇、安全带、充电器等随车设备及工具。
(三)开放式三排八人座位。
四、报价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合格资质证明。
(二)报价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
(三)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电瓶车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五)可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发票和保修(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
(六)可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七)考虑到维修及时性, (略) 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及时提供维修、技术支持和培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止,(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 (略) 荔 (略) 42号105(站前街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
(三)报名方式:现场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附上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后递交。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产品参数和彩色图片(原件,并加盖公章);(4)报价清单(原件,并加盖公章);(5)售后及服务方案(原件,并加盖公章);(6)过往业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的报价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部税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关税等。
六、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公告报价截止时间内收到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设计方案、报价、过往业绩、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由采购单位组织评标小组投票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 (略) 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售后承诺
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车辆保修期不少于*年,在保修期内,若发现质量问题,供货单位给予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八、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有关签约合同,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提供的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合格。
九、其他说明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0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购买八座巡逻电瓶车1辆,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二、商品需求内容和限价
(一)商品种类及数量:八座巡逻电瓶车1辆;
(二)最高限价(元):人民币*万*仟元整。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电瓶车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配备喊话器、LOGO徽标和车身指定字样、独立电瓶、备胎、带电风扇、安全带、充电器等随车设备及工具。
(三)开放式三排八人座位。
四、报价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合格资质证明。
(二)报价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
(三)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电瓶车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五)可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发票和保修(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
(六)可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七)考虑到维修及时性, (略) 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及时提供维修、技术支持和培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止,(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 (略) 荔 (略) 42号105(站前街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
(三)报名方式:现场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附上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后递交。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产品参数和彩色图片(原件,并加盖公章);(4)报价清单(原件,并加盖公章);(5)售后及服务方案(原件,并加盖公章);(6)过往业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的报价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部税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关税等。
六、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公告报价截止时间内收到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设计方案、报价、过往业绩、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由采购单位组织评标小组投票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 (略) 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售后承诺
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车辆保修期不少于*年,在保修期内,若发现质量问题,供货单位给予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八、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有关签约合同,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提供的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合格。
九、其他说明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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