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D6403-*
项目名称: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 | 生活垃圾分类亭(带桶) | 其他用具 | 142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 | 4立方米电动收集车 | 垃圾车 | 103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三标段 | 四桶电动垃圾收集车 | 其他电动车辆 | 29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数量合计: | 536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时间: 2024-08-20 11:47:25 至 2024-08-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09-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宁夏公共 (略) 同时发布。 2. 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同心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联系方式: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候伟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郭婷
电话: 095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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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20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D6403-*
项目名称: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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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一标段 | 生活垃圾分类亭(带桶) | 其他用具 | 142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 | 4立方米电动收集车 | 垃圾车 | 103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同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采购三标段 | 四桶电动垃圾收集车 | 其他电动车辆 | 29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数量合计: | 536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时间: 2024-08-20 11:47:25 至 2024-08-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09-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宁夏公共 (略) 同时发布。 2. 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同心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联系方式: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候伟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郭婷
电话: 095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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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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