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DXG-20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1.*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拟在大井多功能服务区
上、下行服务区分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中上行服务区内新建 600kW 充电桩车
位设备 1 座,320kW 设备 4 座,下行服务区内新建 600kW 充电桩设备 1 座,320kW 设备 4 座,共
计为 10 个车位建成 10 座充电桩设备,为过往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充电桩采用直流一体式
双枪充电桩。对应在服务区上行下行区域内分别新建 2 座变电设备,为充电桩设备提供可靠
电源。同时建设车位光伏雨棚系统。外网用电部分由现有 35kV 变电站接火,沿新建电缆廊道,
新敷设电缆至北区、南区新建箱变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7 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特定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2.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提供 2 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电力工程,证明材料需附中
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及完工证明材料);
2.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 1 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电力工程,证
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且需反应项目负责人)。
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
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
(略) (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
信息和人员信息,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
(三)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提供截图信息,截图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2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的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上午 10:00 时-13:30
时,下午 16:30 时-20:00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新疆准东
(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07 室)获取
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资质证书复印件;⑤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③④⑤),授
权委托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②③④⑤)。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签字
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授权委托人处签字或盖签字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
件,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发售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 (略) 昌吉办事 (略)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 (略) 昌吉办事 (略)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 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新疆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拟在大井多功能服务区
上、下行服务区分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中上行服务区内新建 600kW 充电桩车
位设备 1 座,320kW 设备 4 座,下行服务区内新建 600kW 充电桩设备 1 座,320kW 设备 4 座,共
计为 10 个车位建成 10 座充电桩设备,为过往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充电桩采用直流一体式
双枪充电桩。对应在服务区上行下行区域内分别新建 2 座变电设备,为充电桩设备提供可靠
电源。同时建设车位光伏雨棚系统。外网用电部分由现有 35kV 变电站接火,沿新建电缆廊道,
新敷设电缆至北区、南区新建箱变处。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
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7 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特定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2.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提供 2 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电力工程,证明材料需附中
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及完工证明材料);
2.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 1 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电力工程,证
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且需反应项目负责人)。
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
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
(略) (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
信息和人员信息,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
(三)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提供截图信息,截图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8 月 22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的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上午 10:00 时-13:30 时,下午 16:30
时-20:00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新疆 (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07 室)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资质证
书复印件;⑤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③④⑤),授权委托人
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②③④⑤)。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签字或盖法定
代表人印章,授权委托人处签字或盖签字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供
的资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发售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 (略) 昌吉办事 (略)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厅(如
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 (略) 昌吉办事 (略)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厅(如
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8 月 27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10 日,
总工期:45 日历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质量标准:合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能源集团大楼
联 系 人:佟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 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DXG-20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1.*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拟在大井多功能服务区
上、下行服务区分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中上行服务区内新建 600kW 充电桩车
位设备 1 座,320kW 设备 4 座,下行服务区内新建 600kW 充电桩设备 1 座,320kW 设备 4 座,共
计为 10 个车位建成 10 座充电桩设备,为过往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充电桩采用直流一体式
双枪充电桩。对应在服务区上行下行区域内分别新建 2 座变电设备,为充电桩设备提供可靠
电源。同时建设车位光伏雨棚系统。外网用电部分由现有 35kV 变电站接火,沿新建电缆廊道,
新敷设电缆至北区、南区新建箱变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7 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特定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2.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提供 2 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电力工程,证明材料需附中
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及完工证明材料);
2.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 1 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电力工程,证
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且需反应项目负责人)。
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
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
(略) (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
信息和人员信息,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
(三)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提供截图信息,截图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2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的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上午 10:00 时-13:30
时,下午 16:30 时-20:00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新疆准东
(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07 室)获取
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资质证书复印件;⑤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③④⑤),授
权委托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②③④⑤)。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签字
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授权委托人处签字或盖签字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
件,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发售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 (略) 昌吉办事 (略)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 (略) 昌吉办事 (略)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 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新疆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拟在大井多功能服务区
上、下行服务区分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中上行服务区内新建 600kW 充电桩车
位设备 1 座,320kW 设备 4 座,下行服务区内新建 600kW 充电桩设备 1 座,320kW 设备 4 座,共
计为 10 个车位建成 10 座充电桩设备,为过往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充电桩采用直流一体式
双枪充电桩。对应在服务区上行下行区域内分别新建 2 座变电设备,为充电桩设备提供可靠
电源。同时建设车位光伏雨棚系统。外网用电部分由现有 35kV 变电站接火,沿新建电缆廊道,
新敷设电缆至北区、南区新建箱变处。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
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准东开发区大井新能源汽车充电多功能服务区项目施工)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7 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特定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2.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提供 2 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电力工程,证明材料需附中
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及完工证明材料);
2.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 1 项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电力工程,证
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且需反应项目负责人)。
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
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
(略) (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
信息和人员信息,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
(三)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提供截图信息,截图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8 月 22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的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上午 10:00 时-13:30 时,下午 16:30
时-20:00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新疆 (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07 室)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资质证
书复印件;⑤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③④⑤),授权委托人
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②③④⑤)。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签字或盖法定
代表人印章,授权委托人处签字或盖签字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供
的资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发售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 (略) 昌吉办事 (略)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厅(如
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 (略) 昌吉办事 (略)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厅(如
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8 月 27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10 日,
总工期:45 日历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质量标准:合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能源集团大楼
联 系 人:佟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 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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