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泰州市儿童预防接种评估门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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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泰州市儿童预防接种评估门诊的公告

为科学指导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规范评估预防接种禁忌症,保障特殊健康状态儿童及时、安全进行预防接种,决定设 (略) 儿童预防接种评估门诊(以下简称评估门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门诊的条件

(一)机构及人员资质

1.具备儿科或儿童保健诊疗科目的三级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应有明确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评估门诊的正常管理和运行工作,评估医生不少于3人。

3.评估医生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儿科临床或儿童预防保健等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

(二)场所

1.有固定、独立、标识明确的诊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地面应铺设便于清洁消毒的防滑强化地面材料,不应有诸如危房和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诊室应与输液室、病房、放射科、传染病科、化验室等有传染性或感染性风险的科室有固定建筑物隔离或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尽量避免与以上科室共用同一通道。

3.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候诊区。

(三)设施

应配置满足日常运行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办公设施设备:办公桌、座椅、诊查床、隔离帘、电脑、打印机、扫码枪、网络接口等设备;

2.服务设施设备:听诊器、血压计、降温防寒、空气消毒及手卫生设施等。

二、程序和方法

1.按照儿童预防接种评估门诊建设要求自查并全部符合要求后, (略) (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交评估门诊开设申请。

2.经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初步现场验收后,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

3.由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

4.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 (略) 级审核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1家儿童预防接种评估门诊,发文认定并向社会公示。

三、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8:00

联系方式:

(略) 卫生健康委0523-*

(略) 卫生健康委0523-*

(略) 卫生健康委0523-*

(略) 卫生健康委0523-*

海陵区卫生健康委0523-*

姜堰区卫生健康委0523-*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 0523-*

监督电话:*

为科学指导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规范评估预防接种禁忌症,保障特殊健康状态儿童及时、安全进行预防接种,决定设 (略) 儿童预防接种评估门诊(以下简称评估门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门诊的条件

(一)机构及人员资质

1.具备儿科或儿童保健诊疗科目的三级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应有明确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评估门诊的正常管理和运行工作,评估医生不少于3人。

3.评估医生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儿科临床或儿童预防保健等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

(二)场所

1.有固定、独立、标识明确的诊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地面应铺设便于清洁消毒的防滑强化地面材料,不应有诸如危房和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诊室应与输液室、病房、放射科、传染病科、化验室等有传染性或感染性风险的科室有固定建筑物隔离或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尽量避免与以上科室共用同一通道。

3.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候诊区。

(三)设施

应配置满足日常运行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办公设施设备:办公桌、座椅、诊查床、隔离帘、电脑、打印机、扫码枪、网络接口等设备;

2.服务设施设备:听诊器、血压计、降温防寒、空气消毒及手卫生设施等。

二、程序和方法

1.按照儿童预防接种评估门诊建设要求自查并全部符合要求后, (略) (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交评估门诊开设申请。

2.经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初步现场验收后,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

3.由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

4.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 (略) 级审核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1家儿童预防接种评估门诊,发文认定并向社会公示。

三、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8:00

联系方式:

(略) 卫生健康委0523-*

(略) 卫生健康委0523-*

(略) 卫生健康委0523-*

(略) 卫生健康委0523-*

海陵区卫生健康委0523-*

姜堰区卫生健康委0523-*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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