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打印复印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三次磋商公告
自助打印复印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三次磋商公告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安全 (略) 的委托,对自助打印复印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三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包号及名称 | 最低限价 | 磋商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自助打印复印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三次) | 1500元/台/年 | 300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8月2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安全 (略) 官网招标信息栏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如有)、补遗(如有)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8月21日起十个日历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后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17:0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分包(售后不退,已缴纳的供应商此次无需再缴纳),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一起递交。
3.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q.com (邮箱)。邮件命名以“供应商单位名称+磋商项目编号”为准)。报名费统一扫描报名表中 (略) 名称(可简称)。
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已缴纳的供应商此次无需再缴纳)),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安全 (略)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五桥支行
账号:0220 0164 3000 0486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五)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学院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学院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安全 (略) 咨询电话:(023)5856-7776
3.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30—2024年09月02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万 (略) 301号2-28会议室。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2日10:00。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安全 (略) 官网招标信息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安全 (略)
联系人: 熊老师(招标咨询)
电话:023-5856-7776
联系人: 冉老师(项目咨询)
电话:023-5856-7776
地址: (略) 万州区百 (略) 583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
地点: (略) 万 (略) 301号2-28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安全 (略) 的委托,对自助打印复印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三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包号及名称 | 最低限价 | 磋商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自助打印复印经营权招标项目(第三次) | 1500元/台/年 | 300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8月2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安全 (略) 官网招标信息栏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如有)、补遗(如有)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8月21日起十个日历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后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17:0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分包(售后不退,已缴纳的供应商此次无需再缴纳),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一起递交。
3.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q.com (邮箱)。邮件命名以“供应商单位名称+磋商项目编号”为准)。报名费统一扫描报名表中 (略) 名称(可简称)。
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已缴纳的供应商此次无需再缴纳)),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安全 (略)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五桥支行
账号:0220 0164 3000 0486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五)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学院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学院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安全 (略) 咨询电话:(023)5856-7776
3.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30—2024年09月02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万 (略) 301号2-28会议室。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2日10:00。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安全 (略) 官网招标信息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安全 (略)
联系人: 熊老师(招标咨询)
电话:023-5856-7776
联系人: 冉老师(项目咨询)
电话:023-5856-7776
地址: (略) 万州区百 (略) 583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
地点: (略) 万 (略) 301号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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