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庄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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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庄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刁庄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改造项目,采 (略) 南和区河郭镇刁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镇政府同意对此项目施工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施工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C*

2.项目概况: (略) ( (略) 、 (略) )及两街(光明街、新华街)及巷道进行翻新粉刷修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采购内容:经查勘现场,本项目未开工建设,经审定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4.项目实施地点:南和区河郭镇刁庄村;

5.计划工期:24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质量及验收标准、规范。

8.质保期:两年;

9.最高限价:*.79元;

10.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仟元整(7000元)。

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任选一种)。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和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南和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南和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厅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窗口)现场报名,未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04日下午14:00,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 (略) 南和区行政服务大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未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 (略) 南和区行政服务大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南和区河郭镇刁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南和区河郭镇刁 (略) 27号

联 系 人:刁建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昭杰 (略)

地 址: (略) 桥西区团结西大街1 (略) 东侧四层

联 系 人:张超

联系电话:0319-*

(略) : (略) 南和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南和区行政服务大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工程量清单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刁庄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改造项目,采 (略) 南和区河郭镇刁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镇政府同意对此项目施工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施工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C*

2.项目概况: (略) ( (略) 、 (略) )及两街(光明街、新华街)及巷道进行翻新粉刷修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采购内容:经查勘现场,本项目未开工建设,经审定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4.项目实施地点:南和区河郭镇刁庄村;

5.计划工期:24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质量及验收标准、规范。

8.质保期:两年;

9.最高限价:*.79元;

10.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仟元整(7000元)。

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任选一种)。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和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南和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南和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厅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窗口)现场报名,未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04日下午14:00,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 (略) 南和区行政服务大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未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 (略) 南和区行政服务大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南和区河郭镇刁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南和区河郭镇刁 (略) 27号

联 系 人:刁建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昭杰 (略)

地 址: (略) 桥西区团结西大街1 (略) 东侧四层

联 系 人:张超

联系电话:0319-*

(略) : (略) 南和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南和区行政服务大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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