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产品质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产品质 (略) | ||
行政区域 | 屯溪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4:2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 | ||
采购单位 | (略) 产品质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屯溪区齐云大道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0559-* |
项目概况
(略) 产品质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2024X297
项目名称: (略) 产品质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产品质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其他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后通过邮箱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产品质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齐云大道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李工 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产品质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产品质 (略) | ||
行政区域 | 屯溪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4:2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 | ||
采购单位 | (略) 产品质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屯溪区齐云大道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0559-* |
项目概况
(略) 产品质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2024X297
项目名称: (略) 产品质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产品质 (略) 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其他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后通过邮箱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产品质 (略)
地址: (略) 屯溪区齐云大道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李工 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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