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邀请函
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邀请函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 |
项目编号: | 241CB* |
项目地址: | 建邺区双闸街道螺塘路以南,建元南街以西地块。东至建元南街,南至秦新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螺塘路。 |
项目行业分类: | 房地产业 |
项目概况: | 总建筑面积约8.6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6.3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33万平方米。项目由5栋22-32层住宅、底商、配套用房等组成。住宅总户数384户,面积段:143-185㎡。 |
名称: | 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邀请函 |
公告发布媒体: | 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241CB*/01 |
服务期(天): | 10 |
服务期说明: | 计划开工日期:第一批次**日到货, 9月10日-9月15日安装;第二批次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满足土建及装修总包施工竣工的进度要求。 其他要求: (1)工期从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中标通知书不限于原件扫描微信发送、邮箱发送,原件领取签收,原件快递送达,以先送达时间起算。 (2)*方第一批次到货的工期每提前一天,*方将给予该批次货款1%的奖励,提前奖励最高不超过该批次货款的5%。 (3)*方第一批次到货的工期每延期一天,*方将给予该批次货款2%的处罚,工期处罚最高不超过该批次货款的5%;当超过到货合同工期5天时,*方除给予该批次货款2%/天的处罚外,因工期延误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方承担;当超过到货合同工期10天时,*方除上述处罚外,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方承担。 (4)*方第一批次安装调试必须按合同工期执行,因*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上述(3)处罚。 (5)*方第二批次到货、安装调试的工期,按*方书面工期通知执行,因*方原因造成二批次工期延误的,按上述(3)处罚。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招标的范围: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清单范围内的智能家居系统:主要包括全屋智能灯光系统的智能控制面板、中控屏、智能网关,智能窗帘系统的电机、窗帘导轨。以上系统均包含供货、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免费使用培训、维保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
资格条件: | 1、 (略) 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资金和专业实力; 2、具有相应的维保和安装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 3、企业未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等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工程投标或施工的企业,且仍在受罚期内。 4、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 5、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文件获取地点: | (略) 鼓楼区龙江路28号深业漫埠3号楼3楼 |
开标地点: | (略) 鼓楼区龙江路28号深业漫埠3号楼3楼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建邺区邺城路19号双闸社区中心A座4楼471-3室 |
联系人: | 颜羽晨 |
联系电话: | * |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 |
项目编号: | 241CB* |
项目地址: | 建邺区双闸街道螺塘路以南,建元南街以西地块。东至建元南街,南至秦新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螺塘路。 |
项目行业分类: | 房地产业 |
项目概况: | 总建筑面积约8.6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6.3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33万平方米。项目由5栋22-32层住宅、底商、配套用房等组成。住宅总户数384户,面积段:143-185㎡。 |
名称: | 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邀请函 |
公告发布媒体: | 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智能家居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241CB*/01 |
服务期(天): | 10 |
服务期说明: | 计划开工日期:第一批次**日到货, 9月10日-9月15日安装;第二批次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满足土建及装修总包施工竣工的进度要求。 其他要求: (1)工期从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中标通知书不限于原件扫描微信发送、邮箱发送,原件领取签收,原件快递送达,以先送达时间起算。 (2)*方第一批次到货的工期每提前一天,*方将给予该批次货款1%的奖励,提前奖励最高不超过该批次货款的5%。 (3)*方第一批次到货的工期每延期一天,*方将给予该批次货款2%的处罚,工期处罚最高不超过该批次货款的5%;当超过到货合同工期5天时,*方除给予该批次货款2%/天的处罚外,因工期延误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方承担;当超过到货合同工期10天时,*方除上述处罚外,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方承担。 (4)*方第一批次安装调试必须按合同工期执行,因*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上述(3)处罚。 (5)*方第二批次到货、安装调试的工期,按*方书面工期通知执行,因*方原因造成二批次工期延误的,按上述(3)处罚。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招标的范围:NO.2021G111(河西南部36-9号地块)项目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清单范围内的智能家居系统:主要包括全屋智能灯光系统的智能控制面板、中控屏、智能网关,智能窗帘系统的电机、窗帘导轨。以上系统均包含供货、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免费使用培训、维保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
资格条件: | 1、 (略) 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资金和专业实力; 2、具有相应的维保和安装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 3、企业未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等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工程投标或施工的企业,且仍在受罚期内。 4、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 5、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文件获取地点: | (略) 鼓楼区龙江路28号深业漫埠3号楼3楼 |
开标地点: | (略) 鼓楼区龙江路28号深业漫埠3号楼3楼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建邺区邺城路19号双闸社区中心A座4楼471-3室 |
联系人: | 颜羽晨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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