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项目招标代理比选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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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项目招标代理比选邀请函

一、邀请:

(略) 白云区麦架镇人民政府就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项目,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招标代理业务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前来参加本次比选。

二、参加本次邀请的单位须知:

1.项目名称: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项目;

2.采购人: (略) 白云区麦架镇人民政府;

3.地点: (略) 白云区麦架镇;

4.项目概况: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服务期3年);项目预算*;

5.服务内容:

对采购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行组织专家对实施采购需求论证、发布招标需求、处理采购过程中质疑或投诉、编制采购完成系列资料;协助购买服务方发布意向公示、招标公告、完成财政备案等。

6.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进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支付。

7.比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转包、分包。

9.需提供资料及时间安排: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报名安排:参加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无须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即可。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递交比选文件后即可离场。

11.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6日12:00时前,麦架镇人民政府三楼1304办公室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

具体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中有招标代理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体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2.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附件1.2.doc

一、邀请:

(略) 白云区麦架镇人民政府就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项目,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招标代理业务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前来参加本次比选。

二、参加本次邀请的单位须知:

1.项目名称: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项目;

2.采购人: (略) 白云区麦架镇人民政府;

3.地点: (略) 白云区麦架镇;

4.项目概况: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服务期3年);项目预算*;

5.服务内容:

对采购麦架镇126个干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行组织专家对实施采购需求论证、发布招标需求、处理采购过程中质疑或投诉、编制采购完成系列资料;协助购买服务方发布意向公示、招标公告、完成财政备案等。

6.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进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支付。

7.比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转包、分包。

9.需提供资料及时间安排: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报名安排:参加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无须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即可。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递交比选文件后即可离场。

11.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6日12:00时前,麦架镇人民政府三楼1304办公室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

具体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中有招标代理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体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2.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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