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中“河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科技推广步伐,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0个。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1、全县经营业绩较好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2、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3、优先选择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种养大户等;
4、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种养大户流转土地500亩以上,设施蔬菜种植在50亩以上,果树种植面积50亩以上,肉鸡存栏在2000只以上的种养殖主体;
5、2024年优先选择种植转基因玉米的农业经营主体;
6、至少辐射带动5户农民(优先辐射脱贫户)。
三、粮食作物科技示范主体的权利
1、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
3、享有一定的物化补贴。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义务
1、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器械;
2、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3、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周围农户。
五、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申报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巨鹿县 (略) 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示范主体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的申报对象要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种养情况文字介绍、农业技术示范带动情况及目前产业现状照片等相关证件资料。并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申报表需由所在村、乡(镇)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交到巨鹿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见附件)
(三)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打分,最终选取得分高的2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巨鹿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四)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巨鹿县 (略) 站进行公开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签订巨鹿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技术推广合同。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
附件:巨鹿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
巨鹿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名称 | 类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种养大户) | ||
规模(种植面积、养殖数量) | 种养类型(粮食、果树、中药材、养殖等)及品种 | ||
负责人姓名 | 手机号 | ||
辐射带动情况 | |||
主要荣誉和业绩 | |||
申报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中“河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科技推广步伐,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0个。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1、全县经营业绩较好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2、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3、优先选择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种养大户等;
4、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种养大户流转土地500亩以上,设施蔬菜种植在50亩以上,果树种植面积50亩以上,肉鸡存栏在2000只以上的种养殖主体;
5、2024年优先选择种植转基因玉米的农业经营主体;
6、至少辐射带动5户农民(优先辐射脱贫户)。
三、粮食作物科技示范主体的权利
1、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
3、享有一定的物化补贴。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义务
1、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器械;
2、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3、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周围农户。
五、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申报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巨鹿县 (略) 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示范主体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的申报对象要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种养情况文字介绍、农业技术示范带动情况及目前产业现状照片等相关证件资料。并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申报表需由所在村、乡(镇)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交到巨鹿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见附件)
(三)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打分,最终选取得分高的2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巨鹿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四)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巨鹿县 (略) 站进行公开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签订巨鹿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技术推广合同。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
附件:巨鹿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
巨鹿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名称 | 类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种养大户) | ||
规模(种植面积、养殖数量) | 种养类型(粮食、果树、中药材、养殖等)及品种 | ||
负责人姓名 | 手机号 | ||
辐射带动情况 | |||
主要荣誉和业绩 | |||
申报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