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供应商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工作的第二次公告
关于遴选供应商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工作的第二次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 (略) 水土保持站拟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工作,需遴选供应商实施该项工作。2025年7月18 (略) (略) 发布公告,截止8月20日,有一家供应商按照公告要求提供了有关材料。按照《 (略) 水利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与招标等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工作,包括2项内容:一是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质量抽查。
2、最高限价(元):包干技术服务费*元(即包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3、采购需求:一是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其中15个项目开展书面检查,15个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包括4个重大项目的事中评估,11个验收备案项目的事后评估,并提交现场检查工作记录与监督检查意见。
二是参考自治区水利厅开展的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 (略) 四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质量抽查, (略) 12个水保方案,并提出质量问题清单及报告。
4、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1日内完成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30日内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全国投资 (略)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水利水电专业),或工程咨询单位*级及以上资信(水利水电专业)。
3、供应商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供应商资料提交
1、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提交材料应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名:(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2)有效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3)工作方案(要求见附件3)。
3、资料递交:
(1)现场递交。现场递交资料的地点: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304水土保持站。
联系人:殷 亮,电话:0770-*,*
王丽华,电话:0770-*,*
(2)接受邮寄递交,邮寄送达时间必须在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自行确认文件的递交成功与否,其邮寄递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递地址: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3 (略) 水土保持站,殷亮(收)。
四、遴选时间
遴选供应商时间:2024年8月30日。 (略) 水利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有关管理规定,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工作方案等材料遴选确定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 (略) (略) 站(http://**)发布。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水利局
地 址: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 (略) 水土保持站
联系人:殷 亮,电话:0770-*,*
王丽华,电话:0770-*,*
(略) 水利局
2024年8月21日
关联文件: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 (略) 水土保持站拟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工作,需遴选供应商实施该项工作。2025年7月18 (略) (略) 发布公告,截止8月20日,有一家供应商按照公告要求提供了有关材料。按照《 (略) 水利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与招标等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工作,包括2项内容:一是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质量抽查。
2、最高限价(元):包干技术服务费*元(即包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3、采购需求:一是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其中15个项目开展书面检查,15个项目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包括4个重大项目的事中评估,11个验收备案项目的事后评估,并提交现场检查工作记录与监督检查意见。
二是参考自治区水利厅开展的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 (略) 四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质量抽查, (略) 12个水保方案,并提出质量问题清单及报告。
4、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1日内完成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事后评估)、30日内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全国投资 (略)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水利水电专业),或工程咨询单位*级及以上资信(水利水电专业)。
3、供应商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供应商资料提交
1、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提交材料应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名:(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2)有效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3)工作方案(要求见附件3)。
3、资料递交:
(1)现场递交。现场递交资料的地点: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304水土保持站。
联系人:殷 亮,电话:0770-*,*
王丽华,电话:0770-*,*
(2)接受邮寄递交,邮寄送达时间必须在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自行确认文件的递交成功与否,其邮寄递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递地址: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3 (略) 水土保持站,殷亮(收)。
四、遴选时间
遴选供应商时间:2024年8月30日。 (略) 水利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有关管理规定,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工作方案等材料遴选确定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 (略) (略) 站(http://**)发布。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水利局
地 址: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 (略) 水土保持站
联系人:殷 亮,电话:0770-*,*
王丽华,电话:0770-*,*
(略) 水利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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