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合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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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合作招标公告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合作项目

重庆两江 (略) (略) 发展需求,需要对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
一、采购内容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合作项目。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19.*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比选活动。
(二)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及挂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7日(8月27日12: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基本信息填写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邮箱 *@*q.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联系两江 (略) 医教部获取,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2023年8月27日下午15:00,1号楼15楼图书室。 比选资料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7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第七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的要求进行装订。响应文件应提供正副本各一套(每套文件中包含资格文件一份与投标文件一份),每套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六)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两江 (略)
联系人:陶高峰
电话:*
地址:重庆两江新区人和 (略) 199号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合作项目

重庆两江 (略) (略) 发展需求,需要对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
一、采购内容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合作项目。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19.*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比选活动。
(二)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及挂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7日(8月27日12: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基本信息填写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邮箱 *@*q.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联系两江 (略) 医教部获取,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2023年8月27日下午15:00,1号楼15楼图书室。 比选资料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7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第七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的要求进行装订。响应文件应提供正副本各一套(每套文件中包含资格文件一份与投标文件一份),每套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六)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两江 (略)
联系人:陶高峰
电话:*
地址:重庆两江新区人和 (略) 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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