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实施总队综合训练基地—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处置训练中心及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消除安全隐患治理边坡支护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实施总队综合训练基地—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处置训练中心及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消除安全隐患治理边坡支护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公示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实施总队综合训练基地—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处置训练中心及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消除安全隐患治理边坡支护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实施总队综合训练基地—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处置训练中心及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消除安全隐患治理边坡支护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边坡支护。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民委员会马明安村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4′04.35″-102°23′56.37″,北纬24°57′4.08″-24°56′56.50″(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林地面积0.5155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22.2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柏树、栎类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民委员会马明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民委员会马明安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若对该项目征(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19日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实施总队综合训练基地—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处置训练中心及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消除安全隐患治理边坡支护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实施总队综合训练基地—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处置训练中心及特勤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消除安全隐患治理边坡支护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边坡支护。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民委员会马明安村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4′04.35″-102°23′56.37″,北纬24°57′4.08″-24°56′56.50″(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林地面积0.5155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22.2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柏树、栎类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民委员会马明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民委员会马明安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若对该项目征(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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