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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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日 17: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预算金额 ¥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静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昭0951-*
代理机构名称 中天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静0953-*
附件:
附件1 定稿磋商文件-2024年民政厅绩效评价(8.21).pdf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W24028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37.2

预算合计:

37.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绩效评价计划(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评价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磋商,磋商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地址: (略) 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联系方式:张昭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联系方式:朱静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静

电 话:  09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日 17: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预算金额 ¥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静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昭0951-*
代理机构名称 中天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静0953-*
附件:
附件1 定稿磋商文件-2024年民政厅绩效评价(8.21).pdf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W24028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37.2

预算合计:

37.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绩效评价计划(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评价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磋商,磋商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地址: (略) 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联系方式:张昭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联系方式:朱静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静

电 话: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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