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零星工程项目设计供应商预先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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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零星工程项目设计供应商预先采购招标公告

年度(零星)工程项目设计供应商预先采购招标公告

(2024-JYACGE-G1004)

1.项目概况与招标目的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年度(零星)工程项目设计供应商预先采购项目,具体根据采购单位在合约期限内的具体建设需求,对某项(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工程项目以房屋及附属设施改扩建、维修改造为主。

1.2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和任务委托单,完成某项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阶段的概算预算编制工作,提交相应成果文件,配合做好设计审查,并进行工程施工阶段的咨询服务,帮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直至具备竣工条件。

1.3 项目投资金额:年度(零星)工程投资额约500万元。

1.4 合作期限:合约期限2年。针对某单项项目应在7日内完成方案设计,35日内完成最终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报批时间不计),配合施工至竣工验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需一并提供原有资质证书)。

(6)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能体现完成注册的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拟派设计项目组人员基本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二级建筑师注册资格证书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时间内,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5室 持下列资料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万元整(¥:10000.00元),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2 投标保证金须应当**日09:3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3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汇款时须注明“设计供应商采购”,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查询或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2会议室。递交文件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

不接受邮寄、邮件、快递等方式递交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其他渠道显示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均无效力。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李助理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联 系 人:夏蕾、叶思卿、韩曦

联系电话:010-*/010-*

, (略) ,海淀区

年度(零星)工程项目设计供应商预先采购招标公告

(2024-JYACGE-G1004)

1.项目概况与招标目的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年度(零星)工程项目设计供应商预先采购项目,具体根据采购单位在合约期限内的具体建设需求,对某项(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工程项目以房屋及附属设施改扩建、维修改造为主。

1.2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和任务委托单,完成某项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阶段的概算预算编制工作,提交相应成果文件,配合做好设计审查,并进行工程施工阶段的咨询服务,帮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直至具备竣工条件。

1.3 项目投资金额:年度(零星)工程投资额约500万元。

1.4 合作期限:合约期限2年。针对某单项项目应在7日内完成方案设计,35日内完成最终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报批时间不计),配合施工至竣工验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需一并提供原有资质证书)。

(6)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能体现完成注册的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拟派设计项目组人员基本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二级建筑师注册资格证书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时间内,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5室 持下列资料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万元整(¥:10000.00元),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2 投标保证金须应当**日09:3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3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汇款时须注明“设计供应商采购”,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查询或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2会议室。递交文件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

不接受邮寄、邮件、快递等方式递交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其他渠道显示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均无效力。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李助理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联 系 人:夏蕾、叶思卿、韩曦

联系电话:010-*/010-*

, (略)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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