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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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

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因地价管理工作需要,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现向社会选聘承担该项工作的技术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日至**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不含周末),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兴中路园林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开发利用室。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三、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对现行成果中产业项目用地调整系表的类别和调整系数进行调整更新。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区分一般产业和重大带动作用产业,差别化设置产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

(二)工作成果质量须需符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T/CREVA1201-2021)等最新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成果数据格式严格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基准地价数据成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132 号)要求进行汇交。

(三)严格按照要求的工作时间节点形成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并完成听证。

(四)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工作文件要求以及管理工作需求,完成其他新增的工作任务。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承担价格评估工作的单位需具有土地评估资质。

(二)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函发企业的评估备案情况函;

2.企业的简介资料;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土地评估资质副本;

5.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7.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

价成果更新工作方案;

8.该项工作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保存,

并随其他材料一起报送)。

以上材料(报价单除外)需装订成册提交,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报名时无须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选聘结束后,中选单位需补充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

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因地价管理工作需要,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现向社会选聘承担该项工作的技术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日至**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不含周末),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兴中路园林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开发利用室。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三、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对现行成果中产业项目用地调整系表的类别和调整系数进行调整更新。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区分一般产业和重大带动作用产业,差别化设置产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系数。

(二)工作成果质量须需符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T/CREVA1201-2021)等最新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成果数据格式严格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基准地价数据成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132 号)要求进行汇交。

(三)严格按照要求的工作时间节点形成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并完成听证。

(四)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工作文件要求以及管理工作需求,完成其他新增的工作任务。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承担价格评估工作的单位需具有土地评估资质。

(二)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函发企业的评估备案情况函;

2.企业的简介资料;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土地评估资质副本;

5.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7.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

价成果更新工作方案;

8.该项工作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保存,

并随其他材料一起报送)。

以上材料(报价单除外)需装订成册提交,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报名时无须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选聘结束后,中选单位需补充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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