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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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自主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椅凳类/其他椅凳类,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床类/钢木床类

采购单位 重庆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0:54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0:00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重庆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渝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国际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渝 (略) 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申老师*
附件:
附件1 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xls

  国信国际工程 (略) 受重庆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

项目编号:GXCZ-A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重庆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渝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申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渝 (略) 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信国际工程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进行自主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

25.892

0.3

1

工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25.*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中国 (略) (http://**)”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tp://**)领取本项目自主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评审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自主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自主采购文件发售期限:

1.自主采购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7日17:00。

2.自主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国信国际工程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 (略) 2号精信中心B塔6层1号)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00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00

五、采购保证金

(一)采购保证金递交

1.采购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采购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供应商银行转账递交采购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采购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采购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重庆观音桥支行

银行账号:**

注意:

①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按自主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保证金,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采购保证金将被拒绝。

(三)采购保证金证明材料

1.银行转账方式递交采购保证金的,评审开始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采购保证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2.保函方式递交采购保证金的,评审开始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保函原件,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提交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函并准予金融机构注销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协商(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自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提交的,自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函并准予金融机构注销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协商(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响应,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响应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响应。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响应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渝北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联系人:申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 (略) 2号精信中心B塔6层1号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椅凳类/其他椅凳类,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床类/钢木床类

采购单位 重庆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0:54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0:00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重庆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渝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国际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渝 (略) 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申老师*
附件:
附件1 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xls

  国信国际工程 (略) 受重庆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

项目编号:GXCZ-A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重庆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渝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申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渝 (略) 2号精信中心B塔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信国际工程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进行自主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某单位休息室新增单人床及衣柜项目

25.892

0.3

1

工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25.*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中国 (略) (http://**)”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tp://**)领取本项目自主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评审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自主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自主采购文件发售期限:

1.自主采购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7日17:00。

2.自主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国信国际工程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 (略) 2号精信中心B塔6层1号)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00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00

五、采购保证金

(一)采购保证金递交

1.采购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采购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供应商银行转账递交采购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采购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采购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重庆观音桥支行

银行账号:**

注意:

①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按自主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保证金,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采购保证金将被拒绝。

(三)采购保证金证明材料

1.银行转账方式递交采购保证金的,评审开始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采购保证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2.保函方式递交采购保证金的,评审开始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保函原件,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提交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函并准予金融机构注销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协商(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自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提交的,自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函并准予金融机构注销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协商(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响应,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响应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响应。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响应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渝北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联系人:申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 (略) 2号精信中心B塔6层1号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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