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路西侧、嫩江路南侧地块住宅项目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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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路西侧、嫩江路南侧地块住宅项目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嫩江路南侧、峨眉山路西侧地块商住楼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 (略) (略) ,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峨眉山路西侧、嫩江路南侧地块住宅项目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位于凤依湖东侧,峨眉山路西侧、嫩江路南侧。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476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建安造价约7亿元。

  2.4质量标准: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等,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图纸审查和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2.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35日历天,设计节点时间如下:

  1)投标时提供设计方案;

  2)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查确认;

  3)方案设计得到招标人认可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且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

  2.6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峨眉山路西侧、嫩江路南侧地块住宅项目服务中心、架空层、地下室、公共部位、物业用房、管家中心等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VI标识标志、室内外LOGO(如有)等服务,具体详见设计合同等约定。

  本项目中标单位须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如有)、与主体施工图设计单位各专业配合协调统一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驻场服务、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三种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任意一项);

  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3.1.1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将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第二、三名单位适当支付设计补偿费用(如设计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认定未达到招标要求的设计深度,则不予支付),第二、三名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成果资料供招标人使用。第二名单位支付人民币5万元整,第三名单位支付人民币2万元整,除上述单位外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给与任何费用。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9时00 分。

  六、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佰元整(¥:100 元)。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款。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发布。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10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地址: (略) 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招标文件及图纸

  一、招标条件

  嫩江路南侧、峨眉山路西侧地块商住楼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 (略) (略) ,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峨眉山路西侧、嫩江路南侧地块住宅项目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位于凤依湖东侧,峨眉山路西侧、嫩江路南侧。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476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建安造价约7亿元。

  2.4质量标准: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等,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图纸审查和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2.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35日历天,设计节点时间如下:

  1)投标时提供设计方案;

  2)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查确认;

  3)方案设计得到招标人认可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且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

  2.6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峨眉山路西侧、嫩江路南侧地块住宅项目服务中心、架空层、地下室、公共部位、物业用房、管家中心等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VI标识标志、室内外LOGO(如有)等服务,具体详见设计合同等约定。

  本项目中标单位须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如有)、与主体施工图设计单位各专业配合协调统一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驻场服务、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三种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任意一项);

  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3.1.1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 (略) 级有关部 (略) 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将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第二、三名单位适当支付设计补偿费用(如设计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认定未达到招标要求的设计深度,则不予支付),第二、三名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成果资料供招标人使用。第二名单位支付人民币5万元整,第三名单位支付人民币2万元整,除上述单位外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给与任何费用。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9时00 分。

  六、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佰元整(¥:100 元)。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款。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发布。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10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地址: (略) 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招标文件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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