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关于短道速滑项目实行“揭榜挂帅”承担十五冬周期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关于短道速滑项目实行“揭榜挂帅”承担十五冬周期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爱祖国、雄川体、 (略) 、争第一”的四川新时代体育精神和“倾心画好最大同心圆,倾力实现最美体育梦”主旋律,紧紧围绕四川体育发展“*”战略部署为指引,着眼四川体育“543”目标为定位,快速、高质量发展冰雪项目为理念,锁定金、奖牌为目标任务,根据《四川 (略) “揭榜挂帅”承担奥运会、全运会目标任务实施办法》要求规定,就通过揭榜挂帅承担十五冬周期奥运、冬运会目标任务等相关事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报名时间
自 (略) 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合作内容
(一)合作项目
短道速滑项目
(二)合作时间
2024年协议签订时间至2028年6月30日
(三)完成时限
2024年8月前完成运动队组建工作,9月前开始进行集训备战。
四、合作模式及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运动队、企业的优势资源,相互弥补、共同联动,双方共同出资,培养、引进、选拔短道速滑项目运动员,共同培养优秀冰雪项目运动员取得国内外大赛优秀成绩。
目标任务:
(一)十五冬获得金、奖牌。
(二)2024-2028赛季全国最高水平赛事短道速滑项目获得金、奖牌。
五、揭榜挂帅优秀运动队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宏彦(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书记)
邹 蓉(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博德齐(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协助主任工作)
杨程晨(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冰上项目责任人)
成 员:冷俊逸(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雪上训练部负责人)
王丽秋(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冰上训练部负责人)
赵颂佳(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雷双宇(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后勤部负责人)
徐春兰(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负责人)
仲克珍(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财务部负责人)
(二)队*组成
揭榜挂帅方按照协议约定,配备满足要求的教练员团队及相关人员。
六、揭榜条件
揭榜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场地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教练员、运动员及其他员工三年内无兴奋剂违规。
七、运动队相关保障
(一)揭榜挂帅方全面负责注册至四川运动员的训练备战、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心理教育、医疗科研、后勤保障、文化学赛事金奖牌
每引进一名(现役国家队、国家青年队运动员)增加人民币*元,每引进一名优秀后备人才运动员增加人民币*
0元
2.周期任务完成补贴
项目 | 目标任务 | 拟补贴/补助金额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短道速滑项目队 | 2024-2028年度全国最高水平赛事 | *元 | *元 |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冬季运动会 | *元 | *元 | *元 |
(三)揭榜挂帅单位应保证所承担的年度训练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并对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揭榜挂帅单位根据经费属地管理和审计原则,负责训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使用须通过财务审计,并自觉接受四川 (略) 监督。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爱祖国、雄川体、 (略) 、争第一”的四川新时代体育精神和“倾心画好最大同心圆,倾力实现最美体育梦”主旋律,紧紧围绕四川体育发展“*”战略部署为指引,着眼四川体育“543”目标为定位,快速、高质量发展冰雪项目为理念,锁定金、奖牌为目标任务,根据《四川 (略) “揭榜挂帅”承担奥运会、全运会目标任务实施办法》要求规定,就通过揭榜挂帅承担十五冬周期奥运、冬运会目标任务等相关事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报名时间
自 (略) 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合作内容
(一)合作项目
短道速滑项目
(二)合作时间
2024年协议签订时间至2028年6月30日
(三)完成时限
2024年8月前完成运动队组建工作,9月前开始进行集训备战。
四、合作模式及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运动队、企业的优势资源,相互弥补、共同联动,双方共同出资,培养、引进、选拔短道速滑项目运动员,共同培养优秀冰雪项目运动员取得国内外大赛优秀成绩。
目标任务:
(一)十五冬获得金、奖牌。
(二)2024-2028赛季全国最高水平赛事短道速滑项目获得金、奖牌。
五、揭榜挂帅优秀运动队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宏彦(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书记)
邹 蓉(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博德齐(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协助主任工作)
杨程晨(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冰上项目责任人)
成 员:冷俊逸(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雪上训练部负责人)
王丽秋(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冰上训练部负责人)
赵颂佳(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雷双宇(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后勤部负责人)
徐春兰(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负责人)
仲克珍(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财务部负责人)
(二)队*组成
揭榜挂帅方按照协议约定,配备满足要求的教练员团队及相关人员。
六、揭榜条件
揭榜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场地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教练员、运动员及其他员工三年内无兴奋剂违规。
七、运动队相关保障
(一)揭榜挂帅方全面负责注册至四川运动员的训练备战、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心理教育、医疗科研、后勤保障、文化学赛事金奖牌
每引进一名(现役国家队、国家青年队运动员)增加人民币*元,每引进一名优秀后备人才运动员增加人民币*
0元
2.周期任务完成补贴
项目 | 目标任务 | 拟补贴/补助金额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短道速滑项目队 | 2024-2028年度全国最高水平赛事 | *元 | *元 |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冬季运动会 | *元 | *元 | *元 |
(三)揭榜挂帅单位应保证所承担的年度训练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并对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揭榜挂帅单位根据经费属地管理和审计原则,负责训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使用须通过财务审计,并自觉接受四川 (略)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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