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广告投放第二次招标公告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广告投放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 场监督管理局拟对“ (略) 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广告投放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广告投放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元(大写:**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根据采购方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结合辖区消费投诉突出问题、舆论监督和公众关注焦点等情况,季度定期与不定期发布消费投诉信息(消费投诉数量、投诉解决率、投诉反映集中问题等)、制作相关广告;项目执行期内精准地选择投放点位进行6期投放,每期投放点位不低于600个,每期投放周期不低于2周。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比选供应商之间无股权、人事关系。
三、比选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方式: 2024年8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填写附件《报名表》加盖公章并通过邮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 (略) 场监督管理局初步审核供应商条件:初审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初审不合格的,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在2024年8月28日17:00(北京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场监督管理局(天府大道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7楼748办公室外G7018工位)
(四)比选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五)比选地点: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7楼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六)比选规则:综合评分法
(七)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局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局有权决定取消供应商本次响应报名资格、终止相关服务协议,并有权决定取消其以后成为我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7楼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
(略) 场监督管理局拟对“ (略) 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广告投放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广告投放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元(大写:**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根据采购方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结合辖区消费投诉突出问题、舆论监督和公众关注焦点等情况,季度定期与不定期发布消费投诉信息(消费投诉数量、投诉解决率、投诉反映集中问题等)、制作相关广告;项目执行期内精准地选择投放点位进行6期投放,每期投放点位不低于600个,每期投放周期不低于2周。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比选供应商之间无股权、人事关系。
三、比选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方式: 2024年8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填写附件《报名表》加盖公章并通过邮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 (略) 场监督管理局初步审核供应商条件:初审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初审不合格的,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在2024年8月28日17:00(北京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场监督管理局(天府大道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7楼748办公室外G7018工位)
(四)比选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五)比选地点: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7楼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六)比选规则:综合评分法
(七)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局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局有权决定取消供应商本次响应报名资格、终止相关服务协议,并有权决定取消其以后成为我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7楼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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