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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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宝塔区锦绣苑小区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

项目名称: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合同包最高限价:1,*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1(项)详见采购文件1,*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略)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磋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宝塔区锦绣苑小区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 (略) 18号荣昌国际荣华大厦酒店16楼洽谈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 (略) 18号荣昌国际荣华大厦酒店16楼洽谈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一式四份;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购买,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延川县城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 (略)

地址: (略) 新城 (略) 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艳

电话:*

正大鹏安 (略)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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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宝塔区锦绣苑小区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

项目名称: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合同包最高限价:1,*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1(项)详见采购文件1,*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略)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磋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宝塔区锦绣苑小区1号楼1单元2404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 (略) 18号荣昌国际荣华大厦酒店16楼洽谈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 (略) 18号荣昌国际荣华大厦酒店16楼洽谈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一式四份;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购买,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延川县城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 (略)

地址: (略) 新城 (略) 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艳

电话:*

正大鹏安 (略)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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