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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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项目公告

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1.2采购人:武汉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清江锦城K1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5816㎡,总建筑面积 32906㎡,由一栋二十二层商业及办公楼组成。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23265m’,包括商业建筑面积4818m",办公建筑面积 18343㎡,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1㎡,物业用房建筑面积 83m,地下建筑面积9641㎡,现对该地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预估金额约1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项目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审核;(2)对项目清算提出合理化建议;(3)协助采购人与税务主管机关沟通,提供财税政策依据、政策解释;(4)配合采购人对其他项目提供财务咨询。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3个月完成清算工作并出具报告;

2.4服务地点: 洪山区白沙三路与烽火路交汇口 ;

2.5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 2021 年 8月 22 日至 2024 年8 月 22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土地增值税清算业绩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作为项目税务审核负责人完成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 (略)

地 址: (略) 洪山区张家湾街烽胜路55号

联 系 人: 张鹏

电 话: *

2024 年 8 月 22 日

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1.2采购人:武汉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清江锦城K1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5816㎡,总建筑面积 32906㎡,由一栋二十二层商业及办公楼组成。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23265m’,包括商业建筑面积4818m",办公建筑面积 18343㎡,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1㎡,物业用房建筑面积 83m,地下建筑面积9641㎡,现对该地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预估金额约1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清江锦城K1地块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项目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审核;(2)对项目清算提出合理化建议;(3)协助采购人与税务主管机关沟通,提供财税政策依据、政策解释;(4)配合采购人对其他项目提供财务咨询。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3个月完成清算工作并出具报告;

2.4服务地点: 洪山区白沙三路与烽火路交汇口 ;

2.5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 2021 年 8月 22 日至 2024 年8 月 22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土地增值税清算业绩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作为项目税务审核负责人完成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 (略)

地 址: (略) 洪山区张家湾街烽胜路55号

联 系 人: 张鹏

电 话: *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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