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部公寓小区加装更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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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部公寓小区加装更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上海某部公寓小区加装更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上海某部公寓小区加装更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上海某部公寓小区加装更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计划采购安装5部电梯,预算*元。
投标供应商一般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包括间接由外资投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供应商特殊资格:

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1级(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包含安装、修理)的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2024年08月29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助理、李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杨浦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2024年08月23日


fe7e3eec附件1.pdf

24ca5f48附件2.pdf

,上海

我单位拟对上海某部公寓小区加装更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上海某部公寓小区加装更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上海某部公寓小区加装更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计划采购安装5部电梯,预算*元。
投标供应商一般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包括间接由外资投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供应商特殊资格:

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1级(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包含安装、修理)的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2024年08月29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助理、李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杨浦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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