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DYL-SYZXDX-002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包号 | 采购内容 | 备注 |
E | 瓶(桶)装水类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包括已成交标包) | |
F | 豆浆(豆粉)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5室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
4.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03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山东省实验中学
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地址: (略) 市 (略) 73号
(略) 历 (略) *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1-*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楼
联系人:潘怀胜
联系电话:0531-*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2日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DYL-SYZXDX-002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包号 | 采购内容 | 备注 |
E | 瓶(桶)装水类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包括已成交标包) | |
F | 豆浆(豆粉)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5室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
4.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03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山东省实验中学
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地址: (略) 市 (略) 73号
(略) 历 (略) *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1-*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楼
联系人:潘怀胜
联系电话:0531-*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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