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关于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的项目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关于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的项目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 、《 (略) 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20〕138号)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相关规定,为加强资金存放安全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的综合效益,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项目拟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投标竞选。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2.项目概况:

(1)项目计划存放资金总量1亿元人民币;

(2)存放期限为1年,存款到期后可根据情况续存,累计存期不超过2年;

(3)拟选择1 家定期存款银行。

二、参与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的资格要求

参评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内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下同),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加竞争性评选;

2.参评银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报价,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利率定价要求及其他监管部门的规定,且符合银行同业竞争管理规范;

3.参评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参评银行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应达到监管标准;

5.参评银行支持在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参评银行按以下要求提供参评资料,所有资料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定期存款项目报名资料”,并注明参评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提交资料如下:

1.参评银行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

6.参评银行所属总行2023年度已披露(上市)或经审计( (略) )总行年度报告;

7.参评银行所属总行2023年度经营状况指标数据表(具体指标参照附件2指标表,须标注年报索引);

8.参评银行承诺履行的银行服务方案,主要包括(1)定期存款到期日前的通知提醒,定期存款对账结果及时反馈;(2)定期存款业务上门服务、专人负责、业务办理时间、应急响应时间等;(3)针对我所的综合配套服务方案。

9.参评银行承诺履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承诺书;

10.廉政承诺书(附件3);

11.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附件 4);

12.参评银行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日17:3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作无效标处理

2.报名地点: (略) 迎泽区康乐街山西煤化所办公楼101室(财务处办公室)

3.报名方式: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至现场报名

4.报名接受人:李老师0351-*

5.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双休日除外)

五、评选安排

1.公告报名期满,报名银行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开评;如公告报名期满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方法:

(1)本次评选采取现场评选,由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分规则,通过审阅资料和现场质询等形式,采用综合评分方式,对参评银行形成综合评分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相关规定产生;

(2)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所务会根据评选委员会确定的综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

(3)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向中选的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并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门户网站发布结果公告。

3.评选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监督事项

本次定期存款存放项目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纪检审计室的监督下进行。

七、其他事项

1.定期存款自办理存款之日起算,到期后若不需收回使用,可根据情况续存,累计存期不超过 2年;

2.存款时间和具体资金存放量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特殊情况下,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可以根据需要提前支取以上任意定期存款;

4.若国家关于资金存款政策发生变化,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5.本项目的投标竞选公告、评选结果公告及有关事项的澄清或修改,均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门户网站发布;

6.本次招标不收取费用,也不设投标补偿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

联系人:李老师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财务处。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书.docx

附件2: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docx

附件3:廉政承诺书.docx

附件4: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docx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日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 、《 (略) 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20〕138号)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相关规定,为加强资金存放安全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的综合效益,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项目拟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投标竞选。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2.项目概况:

(1)项目计划存放资金总量1亿元人民币;

(2)存放期限为1年,存款到期后可根据情况续存,累计存期不超过2年;

(3)拟选择1 家定期存款银行。

二、参与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的资格要求

参评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内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下同),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加竞争性评选;

2.参评银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报价,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利率定价要求及其他监管部门的规定,且符合银行同业竞争管理规范;

3.参评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参评银行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应达到监管标准;

5.参评银行支持在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参评银行按以下要求提供参评资料,所有资料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定期存款项目报名资料”,并注明参评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提交资料如下:

1.参评银行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

6.参评银行所属总行2023年度已披露(上市)或经审计( (略) )总行年度报告;

7.参评银行所属总行2023年度经营状况指标数据表(具体指标参照附件2指标表,须标注年报索引);

8.参评银行承诺履行的银行服务方案,主要包括(1)定期存款到期日前的通知提醒,定期存款对账结果及时反馈;(2)定期存款业务上门服务、专人负责、业务办理时间、应急响应时间等;(3)针对我所的综合配套服务方案。

9.参评银行承诺履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承诺书;

10.廉政承诺书(附件3);

11.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附件 4);

12.参评银行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日17:3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作无效标处理

2.报名地点: (略) 迎泽区康乐街山西煤化所办公楼101室(财务处办公室)

3.报名方式: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至现场报名

4.报名接受人:李老师0351-*

5.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双休日除外)

五、评选安排

1.公告报名期满,报名银行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开评;如公告报名期满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方法:

(1)本次评选采取现场评选,由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分规则,通过审阅资料和现场质询等形式,采用综合评分方式,对参评银行形成综合评分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相关规定产生;

(2)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所务会根据评选委员会确定的综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

(3)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向中选的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并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门户网站发布结果公告。

3.评选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监督事项

本次定期存款存放项目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纪检审计室的监督下进行。

七、其他事项

1.定期存款自办理存款之日起算,到期后若不需收回使用,可根据情况续存,累计存期不超过 2年;

2.存款时间和具体资金存放量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特殊情况下,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可以根据需要提前支取以上任意定期存款;

4.若国家关于资金存款政策发生变化,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5.本项目的投标竞选公告、评选结果公告及有关事项的澄清或修改,均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门户网站发布;

6.本次招标不收取费用,也不设投标补偿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

联系人:李老师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财务处。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书.docx

附件2: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docx

附件3:廉政承诺书.docx

附件4: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docx


(略)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