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利局关于遴选供应商编制《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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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水利局关于遴选供应商编制《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的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 (略) 水利局开展遴选供应商编制《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供应商参选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编制。

(二)采购需求:

《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内容应符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全国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工作要求内容,包括总则、水源地基本情况、水量评估、水质评估、监测评估、管理评估等内容。成果包括相应的报告及附表、附图等。

(三)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完成2024年度《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编制,提交最终成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中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供应商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资料提交

1、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25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提交材料应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名:(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2)有效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3)项目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3);(4)工作方案(要求见附件4)。

3、资料递交:

(1)现场递交。现场递交资料的地点: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二楼水政水资源科。

联系人:谢能朝,办公室电话:0770-*,

手机:*,

(2)接受邮寄递交,邮寄送达时间必须在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自行确认文件的递交成功与否,其邮寄递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递地址: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二楼水政水资源科,谢能朝(收)。

四、遴选时间

遴选供应商时间:2024年8月30日。 (略) 水利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有关管理规定,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工作方案等材料遴选确定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 (略) (略) 站(http://**)发布。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

八、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水利局

地 址: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二楼水政水资源科

联系人:谢能朝,联系电话:0770-*,*。

(略) 水利局

2024年8月23日


关联文件: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 (略) 水利局开展遴选供应商编制《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供应商参选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编制。

(二)采购需求:

《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内容应符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全国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工作要求内容,包括总则、水源地基本情况、水量评估、水质评估、监测评估、管理评估等内容。成果包括相应的报告及附表、附图等。

(三)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完成2024年度《木头滩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评估报告》编制,提交最终成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中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供应商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资料提交

1、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25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提交材料应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名:(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2)有效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3)项目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3);(4)工作方案(要求见附件4)。

3、资料递交:

(1)现场递交。现场递交资料的地点: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二楼水政水资源科。

联系人:谢能朝,办公室电话:0770-*,

手机:*,

(2)接受邮寄递交,邮寄送达时间必须在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自行确认文件的递交成功与否,其邮寄递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递地址: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二楼水政水资源科,谢能朝(收)。

四、遴选时间

遴选供应商时间:2024年8月30日。 (略) 水利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有关管理规定,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工作方案等材料遴选确定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 (略) (略) 站(http://**)发布。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

八、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水利局

地 址: (略) 港 (略) 3 (略) 水利局办公楼二楼水政水资源科

联系人:谢能朝,联系电话:0770-*,*。

(略) 水利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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