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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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建设“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的要求,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

2. 项目位置:本项目建设 (略) (略) 美兰区博爱南路

3. 建设单位: (略) 美兰区 (略)

4. 项目概况:拟建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6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0.6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147.62平方米,容积率为1.77,建筑密度为58.94%,绿地率为20%,建设包括室外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三层建筑,一层为原东方红大厦还建8间商铺、二三层为联桂坊社区、红坎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方面进行分析;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通过调查,整理分析群众诉求和风险因素,判定风险程度;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特别是与项目建设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机构和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本项目建设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项目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生活,公众有何诉求;

4.对项目建设实施是否持支持态度;

5.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表达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信息、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将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美兰区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63.com

稳评报告编制单位:海南联合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日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建设“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的要求,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

2. 项目位置:本项目建设 (略) (略) 美兰区博爱南路

3. 建设单位: (略) 美兰区 (略)

4. 项目概况:拟建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6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0.6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147.62平方米,容积率为1.77,建筑密度为58.94%,绿地率为20%,建设包括室外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三层建筑,一层为原东方红大厦还建8间商铺、二三层为联桂坊社区、红坎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东方红大厦首层商铺还建及博爱街道党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方面进行分析;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通过调查,整理分析群众诉求和风险因素,判定风险程度;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特别是与项目建设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机构和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本项目建设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项目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生活,公众有何诉求;

4.对项目建设实施是否持支持态度;

5.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表达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信息、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建议及诉求,将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美兰区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63.com

稳评报告编制单位:海南联合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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