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施工一、二、三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施工一、二、三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施工一、二、三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略) 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发改审发[2024]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政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 ,招标人为 (略) 政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施工一标段:新建世纪大道(黎明街-桩号K0+499)雨水主管道,采用d800钢筋混凝土管,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新建迎宾街(明珠路-世纪大道)雨水主管道,采用d800-d1000钢筋混凝土管,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1座。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施工二标段:新建世纪大道(桩号K0+499-桩号K1+161)雨水主管道,采用d1200-d1500钢筋混凝土管,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施工三标段:新建世纪大道(桩号K1+161-桩号K1+860)雨水主管道,采用d1500钢筋混凝土管,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略) 区北片区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二、三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2时00分至**日23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利通区河奇东路419号
联系人:郝皆朋
电话:0953-*
代理机构:宁夏金 (略)
地址: (略) 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联系人:张勇
电话:*
**日
吴忠市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施工一、二、三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略) 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发改审发[2024]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政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 ,招标人为 (略) 政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施工一标段:新建世纪大道(黎明街-桩号K0+499)雨水主管道,采用d800钢筋混凝土管,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新建迎宾街(明珠路-世纪大道)雨水主管道,采用d800-d1000钢筋混凝土管,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1座。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施工二标段:新建世纪大道(桩号K0+499-桩号K1+161)雨水主管道,采用d1200-d1500钢筋混凝土管,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施工三标段:新建世纪大道(桩号K1+161-桩号K1+860)雨水主管道,采用d1500钢筋混凝土管,并对道路进行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略) 区北片区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二、三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2时00分至**日23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略) 利通区河奇东路419号
联系人:郝皆朋
电话:0953-*
代理机构:宁夏金 (略)
地址: (略) 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联系人: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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