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仓库一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仓库一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仓库一施工总承包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仓库一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略) 湘潭县。

2.3 规 模:本项目单层钢结构厂房,层高8.25 米,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 2400 m";主要内容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及钢结构主体工程等,计划投资386.*万元。

2.4 工期要求:自项目开工至整体项目(含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完工150个自然日(含春节),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其中基础主体部分需要在120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合格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要求进行保修,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本项目合理使用年限。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综合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3.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行业培训机构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相关资格证书除职称证书外均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资格证书或完成投标截止日期上一年度的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3月社保缴纳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1 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6.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3 投标人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7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5.2.1银行转账: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户 名:中科 (略)

账 号:9902 0002 7109 3627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沙芙蓉广场支行

5.2.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请在用途栏中注明“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仓库一施工总承包”字样)

5.3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日~**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科 (略) 湘潭分公司( (略) 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或法人)的社保证明(委托购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广州酒家官方网站(http://**.cn)网上发布。

7、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广州酒家官方网站(http://**.cn)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日9时30分,地点为中科 (略) 开标室( (略) 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 (略)

地 址: (略) 湘潭县易俗河镇香樟路以西(天易示范区)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号(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袁玮唯 陈明

电 话:0731-* * *

邮 箱:*@*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仓库一施工总承包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仓库一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略) 湘潭县。

2.3 规 模:本项目单层钢结构厂房,层高8.25 米,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 2400 m";主要内容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及钢结构主体工程等,计划投资386.*万元。

2.4 工期要求:自项目开工至整体项目(含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完工150个自然日(含春节),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其中基础主体部分需要在120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合格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要求进行保修,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本项目合理使用年限。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综合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3.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行业培训机构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相关资格证书除职称证书外均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资格证书或完成投标截止日期上一年度的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3月社保缴纳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1 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6.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3 投标人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7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5.2.1银行转账: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户 名:中科 (略)

账 号:9902 0002 7109 3627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沙芙蓉广场支行

5.2.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请在用途栏中注明“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仓库一施工总承包”字样)

5.3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日~**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科 (略) 湘潭分公司( (略) 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或法人)的社保证明(委托购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广州酒家官方网站(http://**.cn)网上发布。

7、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广州酒家官方网站(http://**.cn)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日9时30分,地点为中科 (略) 开标室( (略) 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 (略)

地 址: (略) 湘潭县易俗河镇香樟路以西(天易示范区)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号(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袁玮唯 陈明

电 话:0731-* * *

邮 箱:*@*q.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