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上海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上海 (略) (以下简称“申通集团”)的委托,对上海 (略) 外聘法律顾问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一)企业范围
根据《关于 (略) 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申通集团《外聘法律顾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库。申通集团(含分公司)及所属二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对律师事务所的选聘适用本外聘法律顾问库。
(二)法律服务范围
根据申通集团及各单位业务需求,外聘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包括:
1、常规项目
(1)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重要或非标准合同提供法律咨询、审核等;
(2)对重大项目、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历史遗留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如工程建设、客运服务、劳动人事、合资合作、投融资、关联交易、知识产权等;
(3)提供合规管理法律服务,如合规体系建设、合规重点领域风险排查;
(4)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如地铁运营客伤、建设工程动拆迁、劳动纠纷等;
(5)协助重大法律纠纷处置,如合同纠纷、租金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6)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主动维权的法律服务;
(7)依法须由外聘法律顾问办理的事项。
2、特色项目
(1)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经营等风险提供法律诊断,并提出防范措施;
(2)协助编制轨道交通行业常用的招标文件、标准合同文本;
(3)申通集团法宣在线栏目“钉钉app-法治合规”专业服务;
(4)协助开发构建“申 (略) ”;
(5)为申通集团内部法务人员提供法务实习、见习带教舞台;
(6)涉轨道交通建设、运营项目等的“信访、维稳”等事项处理(含前期法律介入);
(7)申通集团“行政执法”事务相关咨询协助工作,如行政复议等。
(8)申通集团及各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项目期限
外聘法律顾问库期限为三年,自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办理完入库手续之日起36个月,暂定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略) 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所已成立5年及以上;
3、团队负责人应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且执业10年及以上;
4、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失信信息、无责任事故等;
5、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 (略) 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6、不接受被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投标;
7、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http://**)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
(一)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8月30日16:30前在上海 (略) (http://**)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本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已成立5年及以上;
3、团队负责人执业证书;
4、投标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5的所有内容。
(二)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30日,每天9:00-11:00,13:30-16:30 (略) 进行远程购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可通过二维码或转账方式支付。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上海 (略)
开 户 行: (略) 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行 号:*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万 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4:00:00(北京时间)
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14:00:00(北京时间)
3、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 (略) (略) 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727室2号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8、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 (略) (http://**)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邮箱:*@*q.com。
9、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人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 (略) 查询为准; (略) 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海 (略)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 (略)
地 址: (略) (略) 909号
联 系 人: 曾华蔚
招标代理:上海 (略)
地址: (略) 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9室
联 系 人:张计镔、吕尤佳、柏思敏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hbid.com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