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实验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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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实验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洪雅县教育系统学校伙食团财务管理规定(修订稿)》(洪教〔2020〕11号)和《洪雅县实验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精神,按照我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实施方案,为高质量完成我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工作,经幼儿园党、政、工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洪雅县实验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第一包:水果类;第二包:牛奶、豆奶、坚果类;第三包:点心类;(同一企业或单位只能投标一项,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2.控制价为按实结算,采购单价为洪雅县实验幼儿园 (略) 场询价价格与商家下浮报价基础上进行比选(详见比选文件)。1.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备下列条件:(三包均适用)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材料。(第2包适用)2.2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第3包适用)2.3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各包均适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至8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6:302.地点:洪雅县实验幼儿园总园(洪川镇下正街103号)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不是法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并盖单位鲜章)。2.报名时领取“比选文件”电子档(自带U盘拷贝)。3.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天,在开标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洪雅县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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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雅县教育系统学校伙食团财务管理规定(修订稿)》(洪教〔2020〕11号)和《洪雅县实验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精神,按照我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实施方案,为高质量完成我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工作,经幼儿园党、政、工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洪雅县实验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第一包:水果类;第二包:牛奶、豆奶、坚果类;第三包:点心类;(同一企业或单位只能投标一项,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2.控制价为按实结算,采购单价为洪雅县实验幼儿园 (略) 场询价价格与商家下浮报价基础上进行比选(详见比选文件)。1.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备下列条件:(三包均适用)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材料。(第2包适用)2.2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第3包适用)2.3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各包均适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至8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6:302.地点:洪雅县实验幼儿园总园(洪川镇下正街103号)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不是法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并盖单位鲜章)。2.报名时领取“比选文件”电子档(自带U盘拷贝)。3.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天,在开标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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