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成果宣传短视频制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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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成果宣传短视频制作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就“宜昌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成果宣传短视频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宜昌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成果宣传短视频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略)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成果,集中拍摄制作一批有创意、高质量、易传播的短视频(不少于15条),要求能全面展现实验区(长阳、五峰)“非遗+旅游”“非遗+产业”“非遗+村寨”“非遗+文创”“非遗+乡村振兴”等创新性经验,提升文化生态保护区知晓度。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9.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日12:00前(8:30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即为成交供应商,依规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地址: (略) 文化和旅游局406室( (略) 西陵区果园二路2号)

联系人:周勇,联系电话:0717-*

(略) 文化和旅游局

**日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就“宜昌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成果宣传短视频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宜昌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成果宣传短视频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略)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成果,集中拍摄制作一批有创意、高质量、易传播的短视频(不少于15条),要求能全面展现实验区(长阳、五峰)“非遗+旅游”“非遗+产业”“非遗+村寨”“非遗+文创”“非遗+乡村振兴”等创新性经验,提升文化生态保护区知晓度。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9.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日12:00前(8:30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即为成交供应商,依规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地址: (略) 文化和旅游局406室( (略) 西陵区果园二路2号)

联系人:周勇,联系电话:0717-*

(略) 文化和旅游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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