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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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略) 发展改革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发改投资函[2022]333号

1.4 招标人: (略) 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 (略) 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AAZ0183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AAZ01830

2.5 建设地点: (略) 包河区紫云路与江苏路交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 (略) 文化馆新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项目供配电工程,报装总量为6000 kVA,本工程供电压等级为 20kV, (略) 政电网引来两路 20kV 电源。

2.7 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110日历天

2.9交货及安装地点: (略) 包河区紫云路与江苏路交口西北角

2.10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压进线电缆及敷设,相关顶管、排管、破复、工井、变电所及配电房内电缆沟施工等;设备材料(变配电、电缆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送电运行等,变电所及配电房内所有高、低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高低压柜和变压器等其他设备基础槽钢基座,除湿机、空调等;配电房地坪二次处理及绝缘垫敷设,电缆封堵、配电房内外桥架及线槽连接、挡鼠板防鼠网等防虫防鼠措施设备、标识标牌、检修平台相关设备工具;电能监测系统;本项目报批、报建、协调、试验、送电、验收、移交、备品备件供应、质保期服务(包括使用说明和用户手册)、操作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配电房值班以及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竣工备案手续,及供电批准、送电运行等工作,移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本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向使用单位移交使用并派遣有资质人员保障维保期内供电和维保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等。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监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供配电项目施工(或供配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80万元。

注:本项目业绩不包括高压架空线业绩、电力排管项目(仅指全部为电力排管安装类的业绩)、光伏(或风电或火电)发电工程项目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至**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略) 发展改革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皖发改投资函[2022]333号

1.4 招标人: (略) 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 (略) 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供配电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AAZ0183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AAZ01830

2.5 建设地点: (略) 包河区紫云路与江苏路交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 (略) 文化馆新馆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项目供配电工程,报装总量为6000 kVA,本工程供电压等级为 20kV, (略) 政电网引来两路 20kV 电源。

2.7 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110日历天

2.9交货及安装地点: (略) 包河区紫云路与江苏路交口西北角

2.10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压进线电缆及敷设,相关顶管、排管、破复、工井、变电所及配电房内电缆沟施工等;设备材料(变配电、电缆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送电运行等,变电所及配电房内所有高、低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高低压柜和变压器等其他设备基础槽钢基座,除湿机、空调等;配电房地坪二次处理及绝缘垫敷设,电缆封堵、配电房内外桥架及线槽连接、挡鼠板防鼠网等防虫防鼠措施设备、标识标牌、检修平台相关设备工具;电能监测系统;本项目报批、报建、协调、试验、送电、验收、移交、备品备件供应、质保期服务(包括使用说明和用户手册)、操作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配电房值班以及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竣工备案手续,及供电批准、送电运行等工作,移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本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向使用单位移交使用并派遣有资质人员保障维保期内供电和维保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等。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监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供配电项目施工(或供配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80万元。

注:本项目业绩不包括高压架空线业绩、电力排管项目(仅指全部为电力排管安装类的业绩)、光伏(或风电或火电)发电工程项目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 至**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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