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果业发展中心关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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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果业发展中心关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示公告

各苹果产业经营主体: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 (略) 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2024〕3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公开征集,请符合条件的苹果产业经营主体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

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

二、实施内容

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主体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时购置材料设备、作业机具、设备设施等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直接相关的支出。重点支持实施主体购置果园弥雾机、操作平台、施肥机、割草机、苹果分选机等机械设备(不含动力机械)。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完成项目验收后的项目主体予以奖补。

四、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千阳县域内具有一定苹果园种植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苹果产业)经营主体。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苹果产业经营主体向千阳县果业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五、申报时间:

**日至**日。

六、联系方式及电话:

联系人:薛永发

联系电话:0917-*

千阳县果业发展中心

**日


各苹果产业经营主体: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 (略) 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2024〕3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公开征集,请符合条件的苹果产业经营主体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

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

二、实施内容

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主体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时购置材料设备、作业机具、设备设施等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直接相关的支出。重点支持实施主体购置果园弥雾机、操作平台、施肥机、割草机、苹果分选机等机械设备(不含动力机械)。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完成项目验收后的项目主体予以奖补。

四、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千阳县域内具有一定苹果园种植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苹果产业)经营主体。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苹果产业经营主体向千阳县果业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五、申报时间:

**日至**日。

六、联系方式及电话:

联系人:薛永发

联系电话:0917-*

千阳县果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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