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日常养护交安设施采购项目第1标段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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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日常养护交安设施采购项目第1标段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年日常养护交安设施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采购人为辽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 (略) (略) 2024年日常养护交安设施采购。

  2.2 采购范围

2

  2.3 标段划分

  2024年日常养护交安设施采购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第1标段。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采购数量与供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第1标段:供应商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不少于*元”类似材料的供货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递交响应文件,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2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 (略) (略)

  地 址: (略) 于洪区造化街道闸上村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4-*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件:*@*63.com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年日常养护交安设施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采购人为辽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 (略) (略) 2024年日常养护交安设施采购。

  2.2 采购范围

2

  2.3 标段划分

  2024年日常养护交安设施采购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第1标段。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采购数量与供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第1标段:供应商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不少于*元”类似材料的供货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递交响应文件,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2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 (略) (略)

  地 址: (略) 于洪区造化街道闸上村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4-*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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