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效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略) 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略) 场监督管理局定于2024年8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2024 年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利用各类论坛、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2.医疗美容、植发美发机构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对儿童化妆品、儿童玩具等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4.重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市场新型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不正当有奖促销行为。
(三)创新创造创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7.员工、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或者离职后,泄露、违法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8.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的行为。农村、城乡结合部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日用品的行为。
(四) (略) 数字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9.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
10.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 (略) 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故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11.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的行为。
(五)酒类产品违法经营行为
12.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
(六)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3.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夸大功能范围、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
1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行为。
(七)消费欺诈行为
15.旅游购物店、 (略) 场、 (略) 场、 (略) 、免税店、4S店、会展场所、加油(气)站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制假售假、以次充好、销售“三无”产品、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无证无照经营等。
16.旅游购物店、 (略) 场、 (略) 、免税店、4S店、会展场所等重点场所,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
二、注意事项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举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三、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898-*
电子邮箱:*@*63.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海南省白沙县牙叉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公告。
白沙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为全面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效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略) 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略) 场监督管理局定于2024年8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2024 年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利用各类论坛、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2.医疗美容、植发美发机构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对儿童化妆品、儿童玩具等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4.重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市场新型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不正当有奖促销行为。
(三)创新创造创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7.员工、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或者离职后,泄露、违法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8.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的行为。农村、城乡结合部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日用品的行为。
(四) (略) 数字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9.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
10.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 (略) 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故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11.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的行为。
(五)酒类产品违法经营行为
12.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
(六)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3.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夸大功能范围、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
1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行为。
(七)消费欺诈行为
15.旅游购物店、 (略) 场、 (略) 场、 (略) 、免税店、4S店、会展场所、加油(气)站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制假售假、以次充好、销售“三无”产品、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无证无照经营等。
16.旅游购物店、 (略) 场、 (略) 、免税店、4S店、会展场所等重点场所,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
二、注意事项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举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三、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898-*
电子邮箱:*@*63.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海南省白沙县牙叉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公告。
白沙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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