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拉萨农场育苗温室项目配套附属用房建设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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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拉萨农场育苗温室项目配套附属用房建设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拉萨)农场育苗温室项目配套附属用房建设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拉萨)农场育苗温室项目配套附属用房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拉萨)农场育苗温室项目配套附属用房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为984.82平方米,二层,钢结构,屋面为坡屋顶。包含建筑装饰、电气设施、设备购置等;

本工程地点: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2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3.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响应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详见公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详见公告专业详见公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详见公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16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30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网址http://**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 (略) 2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4.各响应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磋商文件、响应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略) (系统)要求为准, (略) 站、 (略) 、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 (略) 联系方式(http://**)进行咨询。
5.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西藏自治区 (略)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发布。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留意本项目是 (略) 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
6.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本项目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应做好线上“不见面”磋商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略) 城关区 (略) 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2号( (略) 内)

联系方式: *(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891-*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拉萨)农场育苗温室项目配套附属用房建设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拉萨)农场育苗温室项目配套附属用房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拉萨)农场育苗温室项目配套附属用房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为984.82平方米,二层,钢结构,屋面为坡屋顶。包含建筑装饰、电气设施、设备购置等;

本工程地点: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2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3.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响应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详见公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详见公告专业详见公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详见公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16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30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网址http://**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 (略) 2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4.各响应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磋商文件、响应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略) (系统)要求为准, (略) 站、 (略) 、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 (略) 联系方式(http://**)进行咨询。
5.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西藏自治区 (略)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发布。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留意本项目是 (略) 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
6.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本项目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应做好线上“不见面”磋商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略) 城关区 (略) 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2号( (略) 内)

联系方式: *(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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