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乡村振兴领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关于公布乡村振兴领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对乡村振兴领域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印发的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回头看”,清理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试行文件超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乡村振兴领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08月23日—2024年09月03日,具体详情见相关附件。
监督及受理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470-* 联系人:于 涛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104号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对乡村振兴领域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印发的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回头看”,清理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试行文件超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乡村振兴领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08月23日—2024年09月03日,具体详情见相关附件。
监督及受理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470-* 联系人:于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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