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年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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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年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1:57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亚希、杨子铭、赵祚铭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海淀区温泉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顾老师01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亚希、杨子铭、赵祚铭010-*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公示材料.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于**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时00分,只有1家供应商即中国人民 (略) (略) 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

**日“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废标公告。

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无任何歧视性、倾向性或其他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鉴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专业性非常高,且经过公开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1家。依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是有效的办法。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地址: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7号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地址:北京海淀区温泉路118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01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略) 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912室            

联系方式:徐亚希、杨子铭、赵祚铭0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1:57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亚希、杨子铭、赵祚铭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海淀区温泉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顾老师01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亚希、杨子铭、赵祚铭010-*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公示材料.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于**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时00分,只有1家供应商即中国人民 (略) (略) 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

**日“ (略) 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废标公告。

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无任何歧视性、倾向性或其他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鉴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专业性非常高,且经过公开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1家。依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是有效的办法。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地址: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7号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地址:北京海淀区温泉路118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01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略) 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912室            

联系方式:徐亚希、杨子铭、赵祚铭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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