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智能安全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智能安全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略) 事业发展中心智能安全帽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缪中岩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26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27 10:00:00 |
采购单位 | (略) 事业发展中心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略) 事业发展中心智能安全帽采购项目001 | 000 | 货物 | *.0(元) |
公告内容
智能安全帽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养护施工智能安全帽采购项目
1.2预算金额:**万元整(小写:200,000元)
1.3最高限价:**万元整(小写:200,000元)
1.4投标人报价不允许超出最高控制价
1.5采购需求:采购智能安全帽150顶(具体详见3)
1.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证照的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产品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3.1智能安全帽应满足以下规格参数和要求:
(1)具备时时远程监控,画面流畅无卡顿、黑屏等情况;
(2)具备视频、语音通话,通话声音清晰,无杂音、回音等情况;
(3)具备抓拍、录像、上传功能, (略) 监控端也可进行抓拍、录像、存储功能;
(4)智能安全帽连续使用续航时间不小于8小时。
3.2 IP等级不低于IP66,RAM不小于4GB,Flash不小于16GB,Type-C接口,16PIN支持充电,数据传输支持USB2.0,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300W,支持SIM卡通信,每月数据流量20GB(1年);
3.3若采购方需进行本地化部署,不再单独支付部署费用;
3.4按采购方要求推送视频数据接口,配合采购方实现数据对接,不再单独支付数据接口对接服务费;
3.5在非本地化部署情况下, (略) 供采购方使用,并根据采购方需求实现分层分级权限管理;
3.7项目交付及验收方式:由招标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3.8项目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付款;
4.投标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投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27日10时00分。
4.2投标地点: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
4.3投标人须在投标结束时间前完成项目报名、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 (略) 发布时间)。
5.相关要求
5.1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 (略) 公章。
5.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3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5.4在竞价结束后中标企业需将投标资料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一副一优盘)提交至 (略) 事业发展中心。
5.5合同授予: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6.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略) 743号
联系人:缪中岩 张明娟
电话:*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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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事业发展中心智能安全帽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缪中岩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26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27 10:00:00 |
采购单位 | (略) 事业发展中心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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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事业发展中心智能安全帽采购项目001 | 000 | 货物 | *.0(元) |
公告内容
智能安全帽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养护施工智能安全帽采购项目
1.2预算金额:**万元整(小写:200,000元)
1.3最高限价:**万元整(小写:200,000元)
1.4投标人报价不允许超出最高控制价
1.5采购需求:采购智能安全帽150顶(具体详见3)
1.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证照的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证照);
(2)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产品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3.1智能安全帽应满足以下规格参数和要求:
(1)具备时时远程监控,画面流畅无卡顿、黑屏等情况;
(2)具备视频、语音通话,通话声音清晰,无杂音、回音等情况;
(3)具备抓拍、录像、上传功能, (略) 监控端也可进行抓拍、录像、存储功能;
(4)智能安全帽连续使用续航时间不小于8小时。
3.2 IP等级不低于IP66,RAM不小于4GB,Flash不小于16GB,Type-C接口,16PIN支持充电,数据传输支持USB2.0,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300W,支持SIM卡通信,每月数据流量20GB(1年);
3.3若采购方需进行本地化部署,不再单独支付部署费用;
3.4按采购方要求推送视频数据接口,配合采购方实现数据对接,不再单独支付数据接口对接服务费;
3.5在非本地化部署情况下, (略) 供采购方使用,并根据采购方需求实现分层分级权限管理;
3.7项目交付及验收方式:由招标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3.8项目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付款;
4.投标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投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27日10时00分。
4.2投标地点: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
4.3投标人须在投标结束时间前完成项目报名、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 (略) 发布时间)。
5.相关要求
5.1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 (略) 公章。
5.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3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5.4在竞价结束后中标企业需将投标资料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一副一优盘)提交至 (略) 事业发展中心。
5.5合同授予: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6.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略) 743号
联系人:缪中岩 张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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