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监测井委外打井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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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监测井委外打井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结合《宁夏宁东资源循环 (略)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2024年第14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宁东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监测井委外打井进行二次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踊跃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选项目工作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宁东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在宁东基地1号综合渣场、2号综合渣场及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新增6个地下水监测井。其中,1号综合渣场新增1个上游地下水监测井,1#集水池、2#集水池及4#集水池附近分别新增1个地下水监测井,渣场位于宁东基地环保产业园东南侧、环北大道以南;2号综合渣场新增1个侧游地下水监测井,渣场位于宁东基地中心区西南6公里、国家电投集团 (略) (略) 西南3公里处;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2#集液池附近新增1个地下水监测井,渣场位于化工新材料园区鸳鸯湖电厂南侧2公里处。参照各综合渣场及周边已打井井深,单口井深预计不超过100米。
(二)技术要求
(1)参选单位需评估新增地下水监测井的打井位置,形成评估报告,确保打井能够出水。打井未出水的监测井,比选方将不支付参选单位相应费用。
(2)打井施工包括监测井设计、施工、成井、抽水试验等内容,参照 DZ/T 0270 相关要求执行。
(3)建设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包括井口保护筒、井台、井盖等部分。监测井保护装置应坚固耐用、不易被破坏。
(4)设置统一标识,包括图形标、监测井铭牌、警示标和警示柱、宣传牌等。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附录A要求。
(5)监测井竣工后,应填写环境监测井建设记录表(参见《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附录 B 表 B.1),并按设计规范进行验收。验收时,施工方应提供环境监测井施工验收记录表和设施验收记录表(参见《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附录 B 表 B.2、表 B.3),以及物探测井、下管、填砾、止水、抽水试验等原始记录及代表性岩芯照片。
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工期为45个日历天。
二、参选单位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
(三)具备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
(四)参选单位经营范围涵盖水文调查、评价或地质勘查相关业务,具有水文调查、评价或地质勘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五)参选单位需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3个地下水监测井打井业绩。
(六)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七)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如参选单位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参选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四)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五)拟投入本项目各专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六)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其它资质及业绩证明文件。
(七)参选单位提供的参选资料中所有以上证件必须装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四、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宁东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监测井委外打井二次比选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
由宁夏宁东资源循环 (略)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招标采购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全程监督。
(三)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29日9:30。
(四)比选时间
项目比选时间是2024年8月29日9:30。
(五)参与比选地点
参与比选的地点是宁东基地1号综合渣场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联系人:孙朋 联系电话:0951-*
(六)有关要求
1. 各参选人需在8月27日早10:00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保在了解现场情况后合理报价。各参选人现场签订踏勘确认表,未签订踏勘确认表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得参与此次比选。
2.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3.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此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须知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4.比选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5. 比选控制价上限:宁东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监测井委外打井项目的控制价为580元/米。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总费用不超过*元。参选报价不得高于比选控制价上限,否则本次参选无效。比选报价为包干价,含评估、标识牌、差旅、咨询、施工、材料、人工、运输、增值税等所有费用。
(七)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参选单位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胶装,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和参选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2.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3.各参选单位代表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五、比选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比选会议议程。
(二)介绍比选项目情况并宣读参选单位名单。
(三)宣读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宣读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五)参选文件递交。
(六)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七)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中选候选人。
(八)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
六、评审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必须全部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参选单位或与参选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评审过程中参选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影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比选的资格。
(三)在评审过程中参选单位必须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就有相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否则参选文件无效。
(四)对各参选单位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单位。
(五)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参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七、其他
本项目中选人因故取消中选资格的,则该中选资格按照排名顺延由排名第二参选人获得。
八、合同
中选单位应在中选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建设单位有权另选合作单位。

附件1:参选文件格式.docx



宁夏宁东资源循环 (略)
2024年8月23日
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结合《宁夏宁东资源循环 (略)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2024年第14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宁东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监测井委外打井进行二次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踊跃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选项目工作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宁东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在宁东基地1号综合渣场、2号综合渣场及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新增6个地下水监测井。其中,1号综合渣场新增1个上游地下水监测井,1#集水池、2#集水池及4#集水池附近分别新增1个地下水监测井,渣场位于宁东基地环保产业园东南侧、环北大道以南;2号综合渣场新增1个侧游地下水监测井,渣场位于宁东基地中心区西南6公里、国家电投集团 (略) (略) 西南3公里处;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2#集液池附近新增1个地下水监测井,渣场位于化工新材料园区鸳鸯湖电厂南侧2公里处。参照各综合渣场及周边已打井井深,单口井深预计不超过100米。
(二)技术要求
(1)参选单位需评估新增地下水监测井的打井位置,形成评估报告,确保打井能够出水。打井未出水的监测井,比选方将不支付参选单位相应费用。
(2)打井施工包括监测井设计、施工、成井、抽水试验等内容,参照 DZ/T 0270 相关要求执行。
(3)建设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包括井口保护筒、井台、井盖等部分。监测井保护装置应坚固耐用、不易被破坏。
(4)设置统一标识,包括图形标、监测井铭牌、警示标和警示柱、宣传牌等。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附录A要求。
(5)监测井竣工后,应填写环境监测井建设记录表(参见《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附录 B 表 B.1),并按设计规范进行验收。验收时,施工方应提供环境监测井施工验收记录表和设施验收记录表(参见《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附录 B 表 B.2、表 B.3),以及物探测井、下管、填砾、止水、抽水试验等原始记录及代表性岩芯照片。
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工期为45个日历天。
二、参选单位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
(三)具备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
(四)参选单位经营范围涵盖水文调查、评价或地质勘查相关业务,具有水文调查、评价或地质勘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五)参选单位需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3个地下水监测井打井业绩。
(六)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七)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如参选单位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参选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四)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五)拟投入本项目各专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六)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其它资质及业绩证明文件。
(七)参选单位提供的参选资料中所有以上证件必须装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四、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宁东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监测井委外打井二次比选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
由宁夏宁东资源循环 (略)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招标采购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全程监督。
(三)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29日9:30。
(四)比选时间
项目比选时间是2024年8月29日9:30。
(五)参与比选地点
参与比选的地点是宁东基地1号综合渣场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联系人:孙朋 联系电话:0951-*
(六)有关要求
1. 各参选人需在8月27日早10:00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保在了解现场情况后合理报价。各参选人现场签订踏勘确认表,未签订踏勘确认表视为放弃参选资格,不得参与此次比选。
2.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3.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此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须知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4.比选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5. 比选控制价上限:宁东基地各综合渣场地下水监测井委外打井项目的控制价为580元/米。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总费用不超过*元。参选报价不得高于比选控制价上限,否则本次参选无效。比选报价为包干价,含评估、标识牌、差旅、咨询、施工、材料、人工、运输、增值税等所有费用。
(七)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参选单位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胶装,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和参选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2.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3.各参选单位代表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五、比选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比选会议议程。
(二)介绍比选项目情况并宣读参选单位名单。
(三)宣读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宣读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五)参选文件递交。
(六)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七)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中选候选人。
(八)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
六、评审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必须全部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参选单位或与参选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评审过程中参选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影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比选的资格。
(三)在评审过程中参选单位必须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就有相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否则参选文件无效。
(四)对各参选单位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单位。
(五)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参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七、其他
本项目中选人因故取消中选资格的,则该中选资格按照排名顺延由排名第二参选人获得。
八、合同
中选单位应在中选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建设单位有权另选合作单位。

附件1:参选文件格式.docx



宁夏宁东资源循环 (略)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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