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至善里1-49幢、地下室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的公示
关于至善里1-49幢、地下室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的公示
由嘉兴合颐 (略) 开发建设的至善里1-49幢、地下室项目,交付使用已满8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略) 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等相关规定,保修金管理机构应当将拟退还物业保修金事宜在相关物业小区内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退还该项目的物业保修金。
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该项目物业保修相关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物业保修金的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业主有异议的,应同时抄送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未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单位: (略)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略) 南湖 (略) 1733号415室
联系电话:*
(略)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
由嘉兴合颐 (略) 开发建设的至善里1-49幢、地下室项目,交付使用已满8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略) 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等相关规定,保修金管理机构应当将拟退还物业保修金事宜在相关物业小区内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退还该项目的物业保修金。
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该项目物业保修相关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物业保修金的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业主有异议的,应同时抄送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未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单位: (略)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略) 南湖 (略) 1733号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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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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