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装备技术公司16"‘-18"’无缝钢管海油外部市场专有协议包11
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装备技术公司16"‘-18"’无缝钢管海油外部市场专有协议包11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 (略) 16"~18"K55 J55 N80Q无缝钢 (略) 场专有协议(包11)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略) 16"~18"K55 J55 N80Q无缝钢 (略) 场专有协议(包11) | 详见附件1 | (2024.9)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 |
2 | 供应商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包 (略) (略) ),需通过API Spec 5CT资格认证,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
3 | 交货地点 | 天津、龙口,舟山、惠州、海南、湛江,具体以订单为准。 | |||
4 | 交货期要求 | 收到订单后30日内交货,具体以订单要求为准。 | |||
5 | 投标保证金 | *元人民币。 | |||
6 | 调价机制 | 接受以下调价机制: 在协议有效期内,买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以订单形式进行采购,执行月度价格机制。根据当月价格监测值的变化率,在当月末评判下月协议执行价格是否需要做调整。 1、 三类产品:碳钢类、低合金类、高合金类,分别设置价格监测公式。当某类产品价格监测值V的变化率超过±5%时,则对此类产品的执行价格进行调整,根据V的变化值(△V)对协议基准价Pn(含税出厂价)进行调整,暨Pn+1=Pn+△VN。 初期协议基准价是P0(暨中标价格);第1次价格调整后,则形成第1期协议执行价格P1(暨新的协议基准价),以此类推,第n次价格调整后,形成第n期协议执行价格Pn。 2、碳钢类包括J55、K55、N80、L80、P110材质产品;低合金类包括1Cr、3Cr、Q125、140材质产品;高合金类包括13Cr及以上材质产品。 1)碳钢类油套管价格监测值V=0.88*铁矿石单价+0.70*废钢单价+0.28*焦炭单价+0.037*合金价格平均值 2)低合金类油套管价格监测值V=0.88*铁矿石单价+0.70*废钢单价+0.28*焦炭单价+0.037*合金价格平均值+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 3)高合金类油套管价格监测值V=0.88*铁矿石单价+0.70*废钢单价+0.28*焦炭单价+0.037*合金价格平均值+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 4)合金价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 (1)碳钢类 合金价格平均值=1.7%*中锰合金单价+0.16%*钒铁合金单价; (2)低合金类 合金价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与碳钢类相同。 1Cr材质产品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1.5%*铬合金单价 3Cr材质产品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0.3%*钼铁合金单价+2.8%*铬合金单价 Q125、140材质产品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与3Cr材质产品相同。 (3)高合金类 合金价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与碳钢类相同。 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0.23%*镍合金单价+0.14%*钼铁合金+0.17%*钒铁合金单价+13%*铬合金单价/0.8 3、初期价格监测值的基准值为V00,根据开标当月5日、15日、25日的价格指数,计算得出V001、V002、V003,V00=(V001+V002+V003)/3。第1次价格调整后,则形成新的价格监测值的基准值V01;以此类推,第n次价格调整后,形成第n期价格监测值的基准值V0n。 4、执行月度价格机制,按照月度计算价格监测值。根据合同有效期内每个月5日、15日、25日的价格指数,计算得出当月的价格监测值V。合同有效期第1个月的价格监测值为V1,第N个月的价格监测值为VN,以此类推。每月末计算价格监测值变化率时,均需要与当期的价格监测值的基准值V0n进行对比计算。当(VN-V0n)/V0n超过±5%,则在下一个月执行调整后的价格Pn+1。 Pn+1=Pn+△VN, △VN= VN-V0n。 5、价格指数 监测公式中的铁矿石、废钢、焦炭、中锰合金单价来自于“ (略) ”发布的绝对价格指数,合金元素镍、钼、钒、铬单价来自于“ (略) ”发布的现货价格。如果当日未发布价格指数或现货价格,则顺延选取后续第一次发布的价格指数或现货价格。 备注:1)本价格调整方案中价格单位是“元/吨”;2)根据上述公式和指数计算价格监测值时,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省略小数位后取整数值。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彭齐国 022-*
电子邮箱:*@*ttp://**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8月26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 (略) 16"~18"K55 J55 N80Q无缝钢 (略) 场专有协议(包11)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略) 16"~18"K55 J55 N80Q无缝钢 (略) 场专有协议(包11) | 详见附件1 | (2024.9)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 |
2 | 供应商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包 (略) (略) ),需通过API Spec 5CT资格认证,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
3 | 交货地点 | 天津、龙口,舟山、惠州、海南、湛江,具体以订单为准。 | |||
4 | 交货期要求 | 收到订单后30日内交货,具体以订单要求为准。 | |||
5 | 投标保证金 | *元人民币。 | |||
6 | 调价机制 | 接受以下调价机制: 在协议有效期内,买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以订单形式进行采购,执行月度价格机制。根据当月价格监测值的变化率,在当月末评判下月协议执行价格是否需要做调整。 1、 三类产品:碳钢类、低合金类、高合金类,分别设置价格监测公式。当某类产品价格监测值V的变化率超过±5%时,则对此类产品的执行价格进行调整,根据V的变化值(△V)对协议基准价Pn(含税出厂价)进行调整,暨Pn+1=Pn+△VN。 初期协议基准价是P0(暨中标价格);第1次价格调整后,则形成第1期协议执行价格P1(暨新的协议基准价),以此类推,第n次价格调整后,形成第n期协议执行价格Pn。 2、碳钢类包括J55、K55、N80、L80、P110材质产品;低合金类包括1Cr、3Cr、Q125、140材质产品;高合金类包括13Cr及以上材质产品。 1)碳钢类油套管价格监测值V=0.88*铁矿石单价+0.70*废钢单价+0.28*焦炭单价+0.037*合金价格平均值 2)低合金类油套管价格监测值V=0.88*铁矿石单价+0.70*废钢单价+0.28*焦炭单价+0.037*合金价格平均值+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 3)高合金类油套管价格监测值V=0.88*铁矿石单价+0.70*废钢单价+0.28*焦炭单价+0.037*合金价格平均值+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 4)合金价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 (1)碳钢类 合金价格平均值=1.7%*中锰合金单价+0.16%*钒铁合金单价; (2)低合金类 合金价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与碳钢类相同。 1Cr材质产品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1.5%*铬合金单价 3Cr材质产品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0.3%*钼铁合金单价+2.8%*铬合金单价 Q125、140材质产品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与3Cr材质产品相同。 (3)高合金类 合金价格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与碳钢类相同。 特殊合金价格平均值=0.23%*镍合金单价+0.14%*钼铁合金+0.17%*钒铁合金单价+13%*铬合金单价/0.8 3、初期价格监测值的基准值为V00,根据开标当月5日、15日、25日的价格指数,计算得出V001、V002、V003,V00=(V001+V002+V003)/3。第1次价格调整后,则形成新的价格监测值的基准值V01;以此类推,第n次价格调整后,形成第n期价格监测值的基准值V0n。 4、执行月度价格机制,按照月度计算价格监测值。根据合同有效期内每个月5日、15日、25日的价格指数,计算得出当月的价格监测值V。合同有效期第1个月的价格监测值为V1,第N个月的价格监测值为VN,以此类推。每月末计算价格监测值变化率时,均需要与当期的价格监测值的基准值V0n进行对比计算。当(VN-V0n)/V0n超过±5%,则在下一个月执行调整后的价格Pn+1。 Pn+1=Pn+△VN, △VN= VN-V0n。 5、价格指数 监测公式中的铁矿石、废钢、焦炭、中锰合金单价来自于“ (略) ”发布的绝对价格指数,合金元素镍、钼、钒、铬单价来自于“ (略) ”发布的现货价格。如果当日未发布价格指数或现货价格,则顺延选取后续第一次发布的价格指数或现货价格。 备注:1)本价格调整方案中价格单位是“元/吨”;2)根据上述公式和指数计算价格监测值时,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省略小数位后取整数值。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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