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D*)
项目所在地区: (略) 玄武区
一、招标条件
本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8元。招 (略) 中山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范围: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见工程量清单;2、工期:15日历天;3、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本项目设最高限价:*.88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6、本项目结算时按照决算审计金额的85%支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2月-2024年07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注: (略) [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到2024年9月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略) 建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楼江苏盛德 (略) 。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3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玄 (略) 7号中山陵园管理局11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玄 (略) 7号中山陵园管理局110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中山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中山 (略)
地 址: (略) 玄武区四方城1号十朝文化园9号楼
联 系 人:侯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德 (略)
地 址: (略) 建 (略) 151号新丽华11楼
联 系 人:齐工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项目编号:D*)
项目所在地区: (略) 玄武区
一、招标条件
本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8元。招 (略) 中山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范围: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见工程量清单;2、工期:15日历天;3、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本项目设最高限价:*.88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6、本项目结算时按照决算审计金额的85%支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紫岚里街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2月-2024年07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注: (略) [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到2024年9月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略) 建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楼江苏盛德 (略) 。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3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玄 (略) 7号中山陵园管理局11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玄 (略) 7号中山陵园管理局110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中山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中山 (略)
地 址: (略) 玄武区四方城1号十朝文化园9号楼
联 系 人:侯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德 (略)
地 址: (略) 建 (略) 151号新丽华11楼
联 系 人:齐工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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