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7: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 | ||
开标时间 | **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中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 | ||
预算金额 | ¥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宇、黄静、郭梅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文林路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中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0-13办公、15-17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宇、黄静、郭梅芳:0591-* |
项目概况
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T[GK]*
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5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品目号采购预算(即品目号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 |
1 | 1-1 | 心电监护仪1 | 2(台) | *.00 | 工业 | 否 |
1-2 | 心电监护仪2 | 2(台) | 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的,须至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2)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3)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6.com,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招标文件售价:0元。关于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 描述 |
投标函 |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投标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 (略) 中 (略)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
银行账号:*7936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5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品目号采购预算(即品目号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 |
1 | 1-1 | 心电监护仪1 | 2(台) | *.00 | 工业 | 否 |
1-2 | 心电监护仪2 | 2(台) | 50000.00 |
附3: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报名投标人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手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邮箱 | |||
合同包 | 1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文林路5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0-13办公、15-17办公
联系方式:陈宇、黄静、郭梅芳: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黄静、郭梅芳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7: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 | ||
开标时间 | **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中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 | ||
预算金额 | ¥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宇、黄静、郭梅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文林路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中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0-13办公、15-17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宇、黄静、郭梅芳:0591-* |
项目概况
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T[GK]*
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5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品目号采购预算(即品目号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 |
1 | 1-1 | 心电监护仪1 | 2(台) | *.00 | 工业 | 否 |
1-2 | 心电监护仪2 | 2(台) | 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的,须至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2)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3)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6.com,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招标文件售价:0元。关于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 描述 |
投标函 |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投标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 (略) 中 (略)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
银行账号:*7936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5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品目号采购预算(即品目号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允许进口 |
1 | 1-1 | 心电监护仪1 | 2(台) | *.00 | 工业 | 否 |
1-2 | 心电监护仪2 | 2(台) | 50000.00 |
附3: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报名投标人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手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邮箱 | |||
合同包 | 1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文林路5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0-13办公、15-17办公
联系方式:陈宇、黄静、郭梅芳: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黄静、郭梅芳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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